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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經過如下: 本人經由同事的友人一起團購商品,款項部分也都先匯款 給同事後,在經由他匯給團購者,最近同事告知團購者好像 將款項挪用,並未購買商品,但我只想把錢拿回來,但同事 告知他也是受害者,已有可能經由法律程序索取,但是有可 能拿不回來. 礙於同事一場,我並沒有催討款項,因為我只是單純和他 有匯款紀錄,且不知何時才能索回,但我不想要把問題複 雜化,已要求有人和我協商還款方式,但同事好像有意要 等判決來決定是否要負起這個責任 本人問題如下: 1.我是否有權要求這位同事全部負責,有法律條文嗎? (我有簡訊與APP還有匯款到它的戶頭紀錄) 2.同事與友人的交易是否與我無關,因為我是經由他的 的邀約才參與團購, (因為我不想要一起等待同事與友人的訴訟問題) 3.因擔心同事會不認帳或落跑,有甚麼可以預防的措施嗎? 例如:警局備案.... 因為這筆錢對我來說很重要,我不想要複雜化我跟同事間 的問題,我只想單就我跟他之間的匯款釐清,我有立場堅持 這樣的行為嗎?? 請各位幫幫我..回覆的話也請一併回覆到我的信箱..拜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3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