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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遺忘了檯燈在之前的宿舍,被來幫我室友的朋友A拿走。 我找了很久後,發了一篇買賣文,朋友B推文說我那樣東西在另一熟人家。 我有在FB發文說我在找我的那樣東西,有些人的話語就是一看就知道他知道但不講的感覺 我詢問那個B,他卻裝傻說你怎麼會知道我的ID之類的屁話, 我要他講說在誰那邊他也是死不講,一副非常白爛的樣子 "在學號0123456789中的一個喔~你猜是啥阿 你猜猜看" 諸如此類的一直這樣,我很明確的表達我是很認真的但他仍是這樣子的耍我, 最後仍是沒說。 後來A才在FB回我說我怎麼還在找阿,原本想說到時考完試再還你的~ 我根本氣炸了,我這一兩個月來都昏暗的在看書,煩惱著要再買一個檯燈要花好多錢 結果許多人都知情不說,這也就算了,問他他也是一直不說。 你這樣耍我到底對你有什麼好處,我這一個月省吃儉用想說要存錢買檯燈了 A家裡這麼有錢不自己去買一個卻要幹我的,B或其他人也都知情卻故意隱瞞我 不就是一個檯燈嗎 請問若A不還,告A侵占,這白爛的B是否也有分呢? 純粹疑問也沒錢去告,有勞版友們解答。 第一次發文有什麼不妥還請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29.234
huth:B應該算是幫助犯 但我不確定 因為我不太懂刑法第30條的定義 11/28 17:37
bettyshinn:除非B在A侵占你的檯燈的當時 有參與意見或給予幫助 11/30 00:53
bettyshinn:否則不會構成幫助犯 11/30 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