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riminolog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朋友在中壢nova上班,10月中賣了 一批電腦給一名洪先生,到目前為止只收了對方訂金1萬元後,對方就避不見面也聯絡不上。目前公司要以挪用貨款的名義請他賠償該比10多萬的貨並且丟了工作。如果只有對方的手機和姓名有辦法找到人嗎? -- Sent from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125.103
licht:看無,是說只收了訂金就交貨?為什麼這樣會被當做挪用貨款? 12/22 13:46
licht:當初交易應該有單據吧,如果沒有...只能請你朋友節哀了 12/22 13:46
licht:理論上到法院提告就可以憑法院文調到對方個資 但要有證據 12/22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