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riminolog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板友好 我朋友昨晚騎車回家時,因為前方計程車臨停讓乘客下車, 乘客未注意後方來車,開門導致我朋友摔車,左手挫傷。 乘客丟兩百元給我朋友打算和解,但我朋友為求謹慎還是報警了 乘客三人當時都是喝醉的狀態,出事後對司機和我朋友態度都很差, 而且沒等警察來,開門的那位就離開現場且未留下聯絡資料, 當時有拍照和報警,我朋友和計程車司機也做了筆錄, 但另外兩位乘客表示只是朋友,留下姓名資料後就離開警局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是計程車一方的錯,我們可以依民法要求賠償 雖然對我朋友有利,但他也不想鬧太大,能和解就快點解決 但我想請問該向司機還是乘客要求賠償呢?? 1.向司機求償:司機有業務過失責任而且一定有保強制責任險, 處理上一定是比較快速的,但明明是那個乘客開門的, 處理時卻好像完全沒他的事,似乎說不過去。 2.向乘客求償,他當時離開現場未留下資料(不知這算不算肇事逃逸), 尋找上相當困難,該怎麼找警察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且我朋友車子沒事,醫療費加後續換藥大概1000元就處理的來了, 不知有沒有必要這麼大費周章尋人。 我們第一次處理車禍,麻煩板上大大給個建議,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236.235
phihor:強制險申請即可 02/22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