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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內文有點長 因看到我的好朋友最近心情不好 一問之下才知道他的小弟最近發生了一些事 事情是這樣子 我朋友的小弟為高中生(已取得駕照) 4月20日在苗栗市區前往上課途中 撞傷一名老人 老人從路旁走出欲橫越馬路 伯伯是獨居生活 撞傷後的第一時間是他小弟及鄰居和鄰長探望 他們都跟小弟說~ 年輕人沒關係 以後要小心 別衝動 因為是八十幾歲的伯伯~左大腿粉碎性骨折 要復原有點難度 也擔心後遺症多 感染 之後他的子女跟我朋友說 醫療及條件談要跟他們談 不必跟老人家談 他們的考量跟老人家不同 兩週前大女兒打給我朋友說要他們先匯十五萬過去 因為看護費很吃重 因為不太確定他們收到錢會不會不承認 或是錢用到其他地方 所以希望能當面出來談和解及賠償的問題 如果達到共識 白紙黑字 我朋友就願意賠償 但他女兒的意思是他爸爸的情況不穩定還不知道要用多少錢 所以還不是談和解的時候 所以我朋友跟對方子女說 可能還是需要當面處理 過了一個禮拜 就接到派出所要他們去做筆錄 對方提告 過失重傷害罪 我的朋友在四年前媽媽生病過世 全家的經濟落在他的手上 他還未滿30歲卻要背負很大的責任 同時他也身兼母職 大弟和小弟的在學費用~生活費用都落在他手上 我看到她非常的辛苦也心疼 一方面他很生氣他的弟弟怎麼這麼不小心 一方面很擔心自己弟弟只是個孩子卻可能要扛著罪名 當姐姐真的很辛苦 也沒有太多的錢讓對方開多少就給多少 我的朋友一直想辦法跟對方的大女兒連絡 但對方說等三個月以後再說 發生事故當下有報警 路口無監視器 警察說兩方都有責任 目前也有去調解委員會請求協助 另外也有請教法律上的問題 但大多對我朋友的小弟是比較不利的 我朋友他沒有想逃避責任 也沒有想爭到底誰問題比較多 他只希望將雙方傷害減到最低 能請求版上的鄉民朋友有什麼方法能讓我朋友順利的渡過難關呢 感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76.53
GRST0818:不要私下拿錢匯錢 該罪是告訴乃論 要錢就上調解 白紙黑字 06/11 22:12
GRST0818:並要求先行徹消該告訴保留法律追訴權 6個月內都可重新提 06/11 22:13
GRST0818:把大部份的責任推向保險公司處理 不夠的部份就自費理賠 06/11 22:14
GRST0818:建議對方先撤銷 讓強制險先出險 雙方不會因為暫時性的 06/11 22:15
GRST0818:壓力 導致雙方家庭陷入困境 一來出險有紀錄有第三事證 06/11 22:16
GRST0818:等所有的醫療費估算出來再來談後續理賠金額 06/11 22:18
GRST0818:這期間所有的探望時間次數詳記下來 以避免後續法庭上啞口 06/11 22:20
GRST0818:表示最大的誠意 以求緩刑或其他機會 06/11 22:20
earlobes:推樓上 08/01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