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RST0818:寄存證信函要求限時還返~約定時間後會同當地里長與轄區 08/13 21:17
→ GRST0818:員警~強制驅逐 08/13 21:18
→ loveloser:樓上胡扯 存證信函根本沒強制力 只是單純通知 要強制搬 08/14 06:50
→ loveloser:離要上法院 判決確定後申請強制執行 不然你等著被告 08/14 06:50
→ autism13:感謝各位的資訊 ^^ 08/14 20:25
→ iwill:其實可以直接停水停電,他們可以撐多久.......... 08/20 16:09
推 H2N2:停水電正解 09/11 18:06
→ ysu1584:丙對甲有沒有精神騷擾或身體傷害的情形?有的話可能會構 11/11 16:21
→ ysu1584:家暴,可以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命令他們遷出 11/11 16:22
→ ysu1584:違反保護令會有現行犯的問題,可以直接逮捕送辦 11/11 16:27
→ ysu1584:不過弄到這通常都已經撕破臉了,建議先以民事處理 11/11 16:30
→ ysu1584:記得是排除侵害請求權吧!縣市政府或區公所 11/11 16:31
→ ysu1584:大部分都有律師駐點提供免費諮詢,你上網去查查看:) 11/11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