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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最近朋友發生一件頗困擾的事 請各位提供意見 謝謝 屋主甲原本將房屋給兒子乙.媳婦丙和孫子丁戊住(甲未住在一起) 但因發生一些事情 甲想將房屋收回 不給他們住 乙願意搬走 但是丙不願意搬走 打算帶著丁戊(皆未成年)賴在那裡不走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丙丁戊搬走 且以後都不要再回來住 他們之前住的時候 只有付水.電.瓦斯的費用 沒有給房租 所以應該不算租賃吧? 因為丙是一個不講裡的人 跟他溝通過 無效 且丙一直自己認為 以後該棟房屋“一定”會過戶給乙 所以很理直氣壯的不肯搬走 就算原屋主告訴過他 屋主以後不一定要將房屋過戶給乙 丙還是置之不理 這要怎麼辦呢? 請各位版友幫忙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5.224.173
GRST0818:寄存證信函要求限時還返~約定時間後會同當地里長與轄區 08/13 21:17
GRST0818:員警~強制驅逐 08/13 21:18
loveloser:樓上胡扯 存證信函根本沒強制力 只是單純通知 要強制搬 08/14 06:50
loveloser:離要上法院 判決確定後申請強制執行 不然你等著被告 08/14 06:50
autism13:感謝各位的資訊 ^^ 08/14 20:25
iwill:其實可以直接停水停電,他們可以撐多久.......... 08/20 16:09
H2N2:停水電正解 09/11 18:06
ysu1584:丙對甲有沒有精神騷擾或身體傷害的情形?有的話可能會構 11/11 16:21
ysu1584:家暴,可以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命令他們遷出 11/11 16:22
ysu1584:違反保護令會有現行犯的問題,可以直接逮捕送辦 11/11 16:27
ysu1584:不過弄到這通常都已經撕破臉了,建議先以民事處理 11/11 16:30
ysu1584:記得是排除侵害請求權吧!縣市政府或區公所 11/11 16:31
ysu1584:大部分都有律師駐點提供免費諮詢,你上網去查查看:) 11/11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