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reduke:手機罵不是公然不成立~至於FB的~你說不是你朋友那應該 11/10 16:53
→ fireduke:就還好,不過真的告到法院~如果事後不成立, 11/10 16:54
→ fireduke:你可以告對方毀謗 11/10 16:54
推 lovefu:宅男和變態我覺得會告成的機率不大 11/10 20:10
→ lovefu:不過人家報案,警察還是得受理,這是一定要跑的流程 11/10 20:11
→ lovefu:如果真的不是你朋友,可以先備案 11/10 20:12
→ PTT88:目前我朋友換成到我朋友當地派出所做筆錄..說是檢察官問的要 11/10 21:26
→ PTT88:作筆錄..我朋友到派出所時 警察說告我朋友的來這做完筆錄 11/10 21:27
→ PTT88:已經走了...到底現在是怎樣 我朋友上次在報案人那邊警局 11/10 21:27
→ PTT88:已經做筆錄堅稱 那個FB留言不是他留的 為何還要這樣傳喚筆錄 11/10 21:28
推 loveloser:被害人既然敢指名道姓說要告你朋友 警察當然得受理阿 11/10 22:16
→ loveloser:你朋友無緣無故被告 你要找原告 可以控告他污告阿 警察 11/10 22:16
→ loveloser:只是依法行事 該調查的總要調查清楚 至於有無罪嫌是法院 11/10 22:17
→ loveloser:認定 警察無權認定 受理了就是要送法院 11/10 22:18
→ loveloser:不然每個犯罪嫌疑人到案都堅稱不是他做的 警察都不用移 11/10 22:18
→ loveloser:送案子了? 11/10 22:18
推 fireduke:推樓上~就是像樓上講~案件審理是法院~警察那邊是要受理 11/11 07:47
→ fireduke:當然為了讓法院跟檢察官哪邊處理,這樣的配合 11/11 07:48
→ fireduke:或許有點麻煩~但是都是必須的~ 11/11 07:49
噓 AOCPIG:下次你去告人家 別人也說不是他幹的 然後警察不受理 你覺得 11/11 08:46
→ AOCPIG:如何? 還有你朋友會再被傳 表示檢察官不相信你朋友第一次筆 11/11 08:47
→ AOCPIG:錄內容 所以要再傳訊一次 補強漏洞 你要不要也去怪檢察官?? 11/11 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