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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wwoo (口袋裡有糖)》之銘言: : 大家好,有一個法律問題想請問貴版~ : 案例是:由於現在個資法上路,所以很多個資的規定, : 過去學校會把畢業的學生同學錄掃描到社群網路平台, : 作為大家畢業後可相互交流的一個管道(此部落格是公開的) : 除了有學生的同學錄、照片、還有名字和畢業年份, : 但不曉得這樣的行為是否會違法個資法或肖像權的規定? : 比方學生覺得照片很醜或是不願意放在部落格讓任意人皆可搜尋得到... : 用意只是單純的作為交流部落格,所以想請教比較專業的人士提供一些意見, : 謝謝。 現在的個資法修過後 造成人心惶惶 看也看不懂他在寫甚麼 所以換個方式來講 個資法應該是保護隱私的沒錯吧? 今天你叫甚麼名字? 念哪間學校? 幾年畢業 ? 長甚麼樣子? 有誰知道? 你同學 學長姐 學弟妹 老師 校長都知道(絕對不只這些人) 那是否是公開資訊? 那叫隱私嗎? 當然不算 另外最常被人拿來亂用的肖像權 如:我又沒給你拍 你拍屁阿? 今天如果你是在公開場合 大家都看得到你 那你就沒隱私 但是除非他有偷拍裙底或是非公開場所偷拍,這叫妨礙秘密 或拿你的照片做出營利的動作 ^^^^^^^^^^^^^^^^^^^^^^^^^^^ 這才有違反肖像權 差別就在於是不是公開及營利 只是現在的個資法被很多流派解釋到很複雜 其實只要用隱私來判斷就好(雖然何謂隱私也很多人搞不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52.12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riminology/M.1396335162.A.99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