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whom it may concern,
關於大專校院通訊科技專題製作競賽,本人有幾點訴求:
1. 請公佈評審的作業方式及標準;
2. 請公佈每位評審給各參賽隊伍之「絕對」分數;
3. 請解釋大會所言之「相對」成績,並公佈每位評審給各參賽隊伍之「相對成績」;
4. 大會回覆曾提及,召開評審會議是為了避免「遺珠之憾」,
請明確定義「遺珠」,並公佈「遺珠」名單;
5. 請於公佈複賽結果時,同時公佈評審名單及總召集人之資料。
懇請 教育部 為學生營造一個公平、公開、公正的競賽平台。
黃毅然
CSE/YZU
PS: 以下是承辦單位先前之回覆,謹供參閱。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yhchen
To: yrhaung@saturn.yzu.edu.tw
Sent: Thursday, May 19, 2005 5:57 PM
Subject: 關於第八屆大專校院通訊科技專題製作競賽評審委員審查機制說明
黃教授:
您好!
關於第八屆大專校院通訊科技專題製作競賽評審委員審查機制說明如下:
一、逢甲大學自上屆(第七屆)承辦此活動開始,評審委員的遴選作業便由教育部
全權負責,由評審委員們推選評審會議主席,並決定評審的作業方式及標準
。承辦單位僅負責競賽活動相關行政工作,並不涉及審查作業。
二、教育部在遴選評審委員的過程時,為避免影響競賽的公平性,已要求評審委
員們必須簽署評審聲明書後方可參與評審作業,評審聲明書中包含評審委員
不得同時擔任參賽隊伍之指導老師及競賽主辦單位之教師不得擔任評審委員
等條款。
三、至於參賽隊伍針對評審所提出之問題,承辦單位僅負責代為轉達評審團,再
將評審團的回答透過承辦單位的競賽聯絡窗口(cc2005@fcu.edu.tw)統一答覆
,基於行政流程需要及避免轉達時產生誤解,我們僅能將問題用書面方式轉
寄給評審委員們。
四、關於您五月十二日所提的問題,已於當天下午轉陳給評審團,至今尚未接獲
回覆。
第八屆大專校院通訊科技專題製作競賽大會敬上
CC2005通訊競賽大會敬上
聯絡人:逢甲大學 電子系 陳玉惠小姐 cc2005@fcu.edu.tw 04-24517250*4908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Yieh-Ran Haung
To: cc2005通訊競賽
Cc: P辛正和 ; P劉堂傑
Sent: Wednesday, May 11, 2005 8:10 PM
Subject: Re: 參賽編號170組之黃教授來電詢問回覆
針對大會之回覆,本人有幾點意見:
(1) 本人贊同大會所言「為維護審查作業之公平性,讓審查委員能夠繼續獨立的進行
審查工作,避免不必要的困擾,主辦單位無法於複賽展示前公佈由教育部所獨立
遴選之評審委員名單」。但,大會如果不於公佈複賽結果時,同時公佈評審名單
及總召集人之資料,實很難讓人相信審查作業之公平性,及每一位評審委員在從
事審查工作時都會「盡量」自我要求並自重。
(2) 大會網頁公布評審的評比原則,包括創新性、實用性、完整性,各占一定比例之
分數。然而,學生收到的初賽通知,只有內容不明確的總評,完全沒有上述之分
數。本人贊同大會所言「詳細說明所有參賽隊伍中相對的優缺點,則每一個總評
都會很長很長。同時,如此的龐大的工作報告,大概也找不到審查委員」。
但,給個分數應該不會很難吧?
不知大會為何沒有公布每位評審給各參賽隊伍之「絕對」分數,而只公布入選之
隊伍?再者,如大會所言「各組勢必以「相對」的成績排序,選出「相對具有競
爭力」的隊伍」。請問大會何謂「相對的成績」?可否公布每位評審給各參賽隊
伍之「相對的成績」?
黃毅然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cc2005通訊競賽
To: yrhaung@saturn.yzu.edu.tw
Cc: P辛正和 ; P劉堂傑
Sent: Wednesday, May 11, 2005 10:22 AM
Subject: 參賽編號170組之黃教授來電詢問回覆
黃教授您好:
關於您所詢問的評審委員一事,說明如下:
(1) 希望公佈評審名單以避免有相關關係之嫌,除迴避指導老師外,也應該要迴避相
關關係人。
答:為維護審查作業之公平性,讓審查委員能夠繼續獨立的進行審查工作,避免不必
要的困擾,主辦單位無法於複賽展示前公佈由教育部所獨立遴選之評審委員名單
。相關人員確實應該迴避,在審查之前,主辦單位已經注意到這一點,也請相信
每一位委員在從事審查工作時,會盡量自我要求並自重。
(2) 若此項競賽係依評分直接決定晉級與否,應該像奧林匹克比賽,直接打分數,直
接排名,並公佈分數,又再召開評審會議,是否會影響參賽者之原始分數而有人
為更動排序之可能。
答:若考量6月4日複賽評審的時程,就會發現:至多50隊進入複賽,已經讓所有委員
當天的行程滿載。複賽可能多選一些隊伍,再分兩天舉行?審查會議建議也討論
過了,礙於時程與經費,沒有辦法。因此,各組勢必以「相對」的成績排序,選
出「相對具有競爭力」的隊伍。所以,落選並不代表專題作的不夠好,很可能是
因為規劃上有複賽至多 50 隊的限制而遭淘汰。每一位委員打完初審成績後,絕
對有必要再開評審會議,讓各委員彼此交換意見,對於不同看法者,能夠進一步
充分討論、溝通、交換意見,以避免遺珠之憾ꄊ
(3) 是否可公開總召集人之資料。
答:如(1),暫時無法公開。但是,可以確定的是,總召集人並無指導任何學生隊伍
參賽。
(4) 由於學生收到的通知中總評的內容不很明確,無法確切瞭解落選之原因,總評不應
該只通知通過與否? 能否更明確加註落選之原因。
答:在任何落選隊伍的總評中,委員無法直接指出該組落選的原因。理由是每一參賽隊
伍各有其長,也各有其短,總評中說明參賽專題與其研究報告的優缺點,從主辦單
位觀點看,已經善盡對參賽者的責任了。若反過來想,為了說明落選原因,委員們
在每一落選隊伍的總評中,詳細說明所有參賽隊伍中相對的優缺點,則每一個總評
都會很長很長,而且內容的90%以上與專題本身無關,而且很可能也看不懂,因為
沒有看到其他專題的報告細節。同時,如此的龐大的工作報告,大概也找不到審查
委員。委員確定入選隊伍時,需要相當時間的評審,而後討論,詳細比較各隊的優
缺點。當然,「相對排序」多少有一點主觀,但請相信所有委員都會以公正態度作
最後決定。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歡迎您隨時來信,我們將盡力為您服務。
第八屆大專校院通訊科技專題製作競賽大會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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