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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5.25  女客抱怨老闆開罵 一碗粥賠掉9萬9 陳俊雄/北縣報導 你猜,一碗海產粥要多少錢?在中和景安路上經營粥品店的呂姓老闆,前年 九月因點粥問題與留美林姓女碩士發生衝突,呂某除失手打傷林女,還脫口罵了 她一句「賺吃查某」、「X你媽」而被告上法庭。 刑事部份,呂姓老闆因公然侮辱遭判六千罰金;民事賠償部份則遭判須支付 醫藥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損害共九萬三千餘元。區區一碗海產粥,讓這名粥品店 老闆損失近十萬元。 客人不滿掀桌 老闆掌摑 前年九月底,林姓女子前往捷運中和景安站附近的某粥店裡用餐,但林女僅 向呂姓老板表示「煮碗粥」後,逕自入內坐定看書。由於當天店內並未準備「虱 目魚皮粥」材料,加上林女亦未言明粥品內容,呂姓老闆就煮了一碗招牌海鮮粥 。 沒想到林女吃了大半碗粥後,才向店家抱怨:「你不知道我不吃海鮮嗎?你 們這樣是欺騙顧客。」隨即在踢翻店內椅子後嗆聲:「我連翻桌子都敢!」 呂 某看到林女吃了大半碗才抱怨煮錯粥,甚至還踢倒椅子、嗆聲掀桌,火冒三丈之 餘脫口罵她是「賺吃查某」、「X你媽」,並出手推了林女一把,導致穿著高跟 鞋的林女跌倒受傷。 事後呂姓老闆遭到林女提出公然侮辱、傷害等刑事告訴;另林女表示,她從 事電子資訊業,並自設SOHO工作室接案,但遭毆後精神受創終日恍惚,每天都必 須服用大量鎮定劑才得以安定,甚至還因此搬離原本住處,因而附帶提出包括醫 藥、精神賠償、搬家費共近六十萬元損害賠償。 民刑都敗訴 粥攤損失慘重 刑事部份,板院簡易庭依傷害、公然侮辱分將呂姓老闆判處拘役廿天、罰金 二千元,呂姓老闆不服提出上訴,傷害部分雖遭駁回,但公然侮辱部分則遭判罰 六千元。 板院昨日審結這宗「一碗粥」案的民事賠償部份,判決呂姓老闆應支付林女 醫藥費三千三百七十元、三萬元工作損失及六萬元精神損害共九萬三千餘元。 以下為感想   所以這年頭愛整澳客或對澳客怎樣的真的要小心,一些保護自己的事一定得 做好,會被澳客抓到把柄的也千萬不要幹啊~像這個老闆...結果被賠了九萬九 的罰金。   這家粥攤我去吃過,老闆人很好說,碰到這種客人也難怪他會發脾氣了,不 過打人還是不好,千萬不要一時衝動。 -- はじまりの風よ 届けメッセージ   夢に駆け出した背中 見守るから 彩雲國物語~はじまりの風~ 舞い上がる風よ 思いを伝えて 「いつでもあなたを 信じているから。」 羽ばたけ未来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46.88
hillku:奧客真的...很不要臉 05/25 07:31
zuan:開店跟當客人不同的是 開店被罵不會告客人 客人被罵會告你... 05/25 07:50
lisoukou:店方應該可以告該客人毀損吧.....(忘記罪名了) 05/25 08:00
LUDWIN:毀損、名譽傷害、公然侮辱,叫她來做半年的免錢服務業看看 05/25 11:36
lisoukou:噓那個客人 吃了大半碗才跟店家抱怨 05/25 12:33
lisoukou:還踢翻椅子勒 這是想吃霸王餐嗎?@_@ 05/25 12:35
paex:法官都腦才來著的,這種小事罰的跟什麼一樣,殺人犯卻亂判될 05/25 14:14
ehorn:2050有 這是後續報導 都快一年了耶 05/25 14:18
Eriny:因為最近才判民事賠償啊 05/25 14:38
wantrv:好像老闆動手打人,開口罵人沒錯? 05/25 15:21
HAHALEE:我真的覺得是那個顧客有問題耶!莫名其妙來著 >< 05/25 15:30
janjoen:攤子是隨便客人砸的嗎?如果今天客人是男的法官可能就判的 05/25 16:35
janjoen:判客人錯 05/25 16:35
caribclub:我最後一句有說啊~打人不好。 05/25 18:53
cws0930:奇怪 這個新聞我很久以前就看過了耶...@@ 05/25 23:35
cws0930:原來是後續阿@@ 05/25 23:37
Byakhee:是老闆處理方式不好所以輸 如果冷靜點可能就是客人賠錢 05/26 00:42
Byakhee:當服務業要有遇見任何生物都別失控的的覺悟 05/26 00:45
paulyung:重點在老板無法舉證客人翻桌,而他動手打人是事實。 05/26 11:11
zo4:我以前也有看過._./ 都那女的掀起的ˊˋ 05/26 16:43
ricenoodles:吼 再這樣 要立法保護服務業了Q.Q 機車的女人 05/26 22:10
lisoukou:有目擊證人可以出來作證女客人先翻桌子就好了 05/27 00:40
fftcraze:誰先動手就輸了 出來做服務業大概監視裝置要裝著了똠 05/27 11:24
fftcraze:不然澳客都會裝死不認錯 可恥 05/27 11:25
dser:好誇張呀,這女人是瘋了嗎,而且法院還要罰老闆賠錢...真可憐 05/30 23:16
dser:真想知道這女人住哪,想去罵她,簡直是奧客之屎 05/30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