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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niFish (閃光魚)》之銘言: : 先聲明一點,我已離開消基會了.. 這點我看了你的一系列文章,很清楚了 : ※ 引述《keikolin》之銘言: : 利用消費者的無知!?在消基會中所接觸的消費者, : 大多是"只願了解自己的權利,不願了解自己的義務" : 等到出事了才當做繳學費學個教訓,站在教育消費者的立場,消基會三不五時在 : 媒體上宣導,在雜誌上提出一些糾紛,告訴消費者要小心.. : 種種消費上的知識到處都找得到.. : 但現今消費者的習慣,還是停留在雜貨店"銀貨兩屹"的消費型態... : 與其說"利用消費者的無知賺錢", : 倒不如說是"消費者不願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而吃虧了" : 無知..?我想是"不想知道"吧 我想會到消基會去的案件一定是出事了,如果消費者都是 這麼聰明,這麼會算,每個法條都研究透轍,那麼消基會大概也不會成立 就目前大部份業者推銷手法一定都是講好聽的一面,簽約時候 一定也說就公式化文件而已,簽一簽就好。 我想很澳的消費者一定有,但是想吃定消費者的業者可是很多。 而且他們有一拖拉庫的律師跟行銷人員做後盾,如果沒有消基會 替消費者把關,我想大部份人都會被吃定。 : 業者訂的定型化契約,其中一目的是在保障自己的利益, : 行政院也提出了一堆定型化契約範本,而且還寫明"應記載事項"和"不應記載事項" : 除了保障消費者權益之外,也保障了業者... : 業者訂契約好的都是他們??以申辦手機來說,你可以乎略網內免錢講電話講到爽的快感, : 或是享受手機業者提供的一堆服務,但著眼於期滿業者怎麼和你收費... : 這樣是不是才不公平..? : 要用他們的服務,卻不想遵守他們的規則.. : 今天,花錢的不是大爺,覺得什麼合理什麼不合理,並不是消費者說說就算了 : 消基會站在居中協調的立場,並不是什麼事情都是消費者最大... 我想不是消費者最大,而是今天契約有利的部份都是業者。 訂定兩年約,期滿就自動續約。 訂定網內互打免費,期滿就自動解約。 消費者完全沒辦法,因為遊戲規則是業者定的。 今天你可以很大聲的說 不爽就不要用。 那麼當你發現有些東西是寡占市場,就那麼幾家 不用,那麼就當古代人吧。 如果類似不平等的契約,消基會卻無法替消費者出聲。 就我覺得基本上消基會存在也沒太大用處,因為還是得照著財團的規則走 : 這是以消費者的立場來看,重新簽約是比較合理,但是在不觸及法律的情況下.. : 業者訂定這樣的規則也不能說他錯,若是真是覺得這樣不合理不能接受.. : 那麼請執行消費者最大的權力:拒買 業者當然是有權利訂定任何條約,消費也有權拒絕 只是兩者處在不對等的天秤上。 就一般現代人有人可以不用電話嗎?? 可是所有業者都是如此,綁約兩年,約滿未退租,自動視為續約。 要消費者不要用?? 強勢行銷的社會,我想很多消費者都是無法拒絕的。 就像油價,獨占事業,高興定多少就多少。 照你的說法,消基會應該不需要出面講話,因為消費者可以拒買 呵呵~ 可是你覺得消費者有能力拒買嗎?? : 消費者必須要保護自己,我父母年初出國時,我也是把旅遊業定型化契約看過一次 : 看看旅行社提出來的約是否有違反行政院發布的定型化契約, : 若是發現有違反或抵觸,那就換一家旅行社...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權利 : 而且我相信消費者申辦手機時,一定在挑手機做足了功課,費率多少可折手機價錢多少.. : 還有可否分期、配件是否齊全...卻乎略了有要這些折扣,必須遵守哪些規範.. : 若是消費者願意將研究自己權利的精神..分十分之一出來研究一下自己義務 : 我想消費糾紛會少很多... : 結論:羊毛出在羊身上,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如果以你自己做例子,我想業者要佔到你的便宜,應該不太容易 不過你忽略了社會有一大群人,是不上網,不看電視的。 沒念過書的,看不懂文字。這些人能怎麼辦?? 當然是聽行銷人員說什麼就什麼 我只能說活在現在的社會很累,每次要買什麼東西都得查老半天 太便宜的一定得找出為何會便宜,有沒有陷阱 就連知名品牌也得小心再三,連去吃個東西也得查查非好店板 什麼都不能相信,只能相信黑紙白字。 像之前就連加油怎麼加,竟然連加油人員都有這麼不同的奧客認定法 我想是不是加油的方式也要來個黑紙白字,也來訂定這定型化契約 客戶加油說加滿者 澳 違約 罰雙倍價 客戶加油說八分滿者 澳 違約 罰三倍價 客戶加油說加到油槍跳停者 澳 違約 罰四倍價 客戶加油不先準備好錢,拖拖拉拉超過五秒 澳, 罰五倍價 業者加油溢出者,非好店 違約 免費 業者加油加錯種類 非好店 違約 免費 .... 我想 社會真的走到什麼都要黑紙白字,也真是悲哀 不過,說歸說,我還是相信黑紙白字 -- 生了孩子就是責任的開始, 而這個責任得到自己雙眼永遠闔上的那一刻才算結束。 YOYOBI的部落格在此: http://tw.myblog.yahoo.com/yoyobi-lin/ ~原PO是個超愛兒子的把鼻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65.175
Utena:不好意思...偷偷說一下,是白紙黑字?? ^^; 06/11 00:16
rehtra:我覺得,不妨說是現在資訊發達,讓人有機會上網查資訊 06/11 00:25
rehtra:以前的社會並不是沒有問題,只是資訊不比現在流通 06/11 00:26
rehtra:想花上半天時間做功課恐怕還不知道上哪兒去呢! 06/11 00:27
rehtra:其實啊,不管在什麼時代,看到太便宜的東西都是要小心的 06/11 00:28
UniFish:好吧~再討論下去就已遠離此版的討論範圍了...y 06/11 00:36
UniFish:個人感覺,你提的不平等只是偏見..享受到權利就得盡義務 06/11 00:36
UniFish:今日手機不爽這家可換別家,每家都不爽就只好不要用 06/11 00:38
UniFish:頂多不用手機罷了,汽油已是民生必須品了,所以價格直漲.. 06/11 00:39
UniFish:不論是消基會還是政府機關,都有公開罵業者了 06/11 00:40
UniFish:這樣是不是出聲了呢?? 06/11 00:41
UniFish:消基會和消保會替民眾出聲的次數,不會比你想像的少 06/11 00:41
yukikaze819:很多東西都是民生必須品 要用 就照遊戲規則 不用 就閃 06/11 00:49
yukikaze819:邊涼快 你不用 別人也不會說你窮阿!!財團有本事阿 06/11 00:50
yukikaze819:財團有本事開創未來 創造商機 如果有人覺得自己做的到 06/11 00:50
yukikaze819:這樣的情況 那請便阿 我自己本身做不到 所以 我很尊守 06/11 00:52
yukikaze819:遊戲規則阿 看不懂字的人 不能相提並論阿!! 06/11 00:52
clevergirl:推 06/11 01:03
skyya:有偏頗的一篇,買牛奶OR果汁等等你會注意有效日期嗎? 06/11 01:06
skyya:買冷氣你會不會知道自家的坪數? 零食、調味料的成份呢? 06/11 01:08
skyya:真的要罵的話,我倒是寧願你罵HINET,我還會比較有認同感 06/11 01:11
skyya:那該死的光纖...這篇或許比較適合PO在隔壁板 06/11 01:12
EMU586:白紙黑字 XD 06/11 02:31
belast:我覺得這也是一種觀點@@ 其實並不偏頗~ 06/11 02:50
belast:某些澳客是明明知道遊戲規則但還這麼做 06/11 02:51
belast:但也有些人是她們不了解遊戲規則的運作,而變成了奧客@@ 06/11 02:51
nah:推 06/11 03:52
keikolin:哈哈哈哈 你打錯字啦 我是原PO的老婆(共用ID) XDDDDDDD 06/11 09:57
tzongyao:不想給推...覺得偏頗了... 06/11 10:46
pisec:但是也有客人是即使簽約時你跟他講明了 他也說 ok 他了解了 06/11 13:46
pisec:卻在要付錢時說 你當初沒有說阿 你欺騙我阿 不是嗎 06/11 13:47
pisec:每個人都要維護自己的權利 如果你是業者 你怎麼分辨他是故意 06/11 13:48
pisec:的還是真的是不知道? 業者也會維護自己不虧損不是嗎 06/11 13:48
pisec:不知道不能永遠當做保護自己的理由 06/11 13:49
HATEBBS:認同你的說法,說網路發達的人大概不知道資溝的問題很嚴重 06/11 20:42
rainNshine:電信業不解約便視為續約我以為是為了方便消費者耶>"""< 06/11 22:43
rainNshine:不然每兩年就被斷話然後又要來辦一堆手續...感覺這樣消 06/11 22:44
rainNshine:費者反而會抱怨@ @? 06/11 22:45
adapt:推這篇,我覺得最中肯的文章 06/12 01:29
fruitnba:推+1 06/13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