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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寄放包包」應該是服務,而不是義務。 今天我手上拿了兩個包包,不想負擔很重逛商場,就去寄放, 如果只是進去一下子買特定的物品就出來,那我連寄放都不想寄放,我趕時間。 不管受損程度如何,硬性規定寄放包包就是不合理的規定; 更不合理的是,寄放之後又不願意承擔保管責任, 是怎樣?你怕我們偷所以要寄放,那我寄放就不怕你們偷跟弄壞就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6.248.237
lyremoon:推這篇^^b 06/26 16:52
lovetrevor:推最後一句 06/26 16:53
pk:推 06/26 17:35
mimotoki:推最後一句,朋友有寄放東西掉了,店家不願意負責的經驗 06/26 17:36
lovelyvv:以前我在溫哥華的時候 ,superstore都有一位站在門口 06/26 17:59
lovelyvv:專門用膠帶來封住大家帶進去的袋子.封的還挺緊的. 06/26 17:59
knnp:寄放在那邊不負保管責任,那如果東西寄放之後不見了怎麼辦? 06/26 18:00
misadventure:推,店家應該要有完善的寄放措施 06/27 14:23
springt:推 06/27 15:30
cleopatra43:推 07/16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