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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tsadream ()》之銘言: : 我覺得,「寄放包包」應該是服務,而不是義務。 : 今天我手上拿了兩個包包,不想負擔很重逛商場,就去寄放, : 如果只是進去一下子買特定的物品就出來,那我連寄放都不想寄放,我趕時間。 : 不管受損程度如何,硬性規定寄放包包就是不合理的規定; : 更不合理的是,寄放之後又不願意承擔保管責任, : 是怎樣?你怕我們偷所以要寄放,那我寄放就不怕你們偷跟弄壞就對了? 簡單一句話 那你去小7買就好啦 你去大賣場買幹麻 之所以賣場不願意負保管責任 是因為誰知道妳包包放什麼鬼 不然 你寄放前開一張清單 兩人對點 如果你出來領回去時 發現有少 那賣場服務人員也賠的心甘情願 你趕時間??去小7買阿 那我時間我可不可以闖紅燈?? 我趕時間我可不可以插隊?? 你的時間是時間 別人都不是?? 還是說你出賣場時願意被搜身?? 有些客人就很貼心 先把在別家店結過帳的東西放在櫃檯(因為我們店沒有寄物規定) 就算沒有好歹也知會一聲 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有些人就是白目 自己找自己麻煩 然後人家誤會了又在那裡雞雞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75.101
mangoho:不知道,將來會不會有新興態的犯罪,寄放炸彈包包的? 06/27 03:43
mangoho:唉~~小偷實在太多,多到善良老百姓,都無一刻安寧。 06/27 03:44
mangoho:每個人還是挑自己愉快的購物場地逛街,應該比較開心。 06/27 03:44
lovetrevor:我覺得你講得有些言詞有些偏激 如果是要去大賣場一次買 06/27 06:50
lovetrevor:齊生活用品吃得喝的呢?你會去小七買嗎? 06/27 06:51
lovetrevor:今天不是說不願意寄放包包 而是硬性規定的賣場總是會 06/27 06:53
lovetrevor:貼一張甚麼"包包遺失不負責甚麼的..."公告 那這樣顧客 06/27 06:55
lovetrevor:不安心吧!!總之只能說顧客百百種 店員也是百百種 06/27 06:57
lovetrevor:這種問題應該再好的解決辦法前出來應該都是無解吧 06/27 06:58
vicwk:1F: 寄放清單要不要詳列 定時炸彈一枚 預定X時X分X秒爆炸? 06/27 08:23
lyremoon:這篇很偏激 店家可以像前文加拿大作法把客人袋子封起來 06/27 11:54
lyremoon:或者想其他防盜方式 幹麼一定要客人把東西寄放? 06/27 11:54
lyremoon:事實上就是有人東西被弄壞弄丟不給賠 要自認倒楣喔 06/27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