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vi6462 (刺鼠)
看板customers
標題Re: [分享] 這位媽媽 別鬧了
時間Thu Feb 12 07:56:23 2009
我之前版上也寫過,我們公司遇上了一個跟你的狀況一樣的客人!
不過我們因為也只是一個有五個分店的小公司,
所以經理親自處理,並沒有殃及倒楣的店長!
我們那個客人也是說皮膚過敏,
然後開始漫天喊價!
要求賠償金加幣三千多,(這個部分是產品原廠要)
跟我們公司是要求一堆跟皮膚也不相關的健康食品 !
這位一樣是不肯出具醫生證明,
給了一堆臉部紅腫的相片說是證明,
凹了很久才勉強出具一張醫生說明他可以補充哪些維生素的資料而已!
不過我們公司最後還是送了他兩瓶維生素D跟兩瓶維生素C 了事...
(另外送了他一次全店產品九五折的優惠)
那被他亂喊價的Cellex-C公司一直還滿峱的,
不斷要求我們公司要跟他們公司各付一半賠償,
因為我們公司已經跟對方簽了對方不可以告我們公司的文件,
(要對付奧客,該簽的約一定要簽)
而且其實我們經理說依法這個客人自己不照使用說明亂用產品,
根本不能夠告生產商,要是告的話生產商可以告他誣告,
所以我們公司堅決不答應!
最後總算是Cellex-C公司想通了!
約了一個皮膚專科醫生要給他做檢查,
這個女的馬上說沒空就不見了!
有些人根本就是想要佔便宜!
要他出具真憑實據的時候就會開始跳針的亂鬧!
那台灣的一些公司也真的是亂接受客訴!
不知道這樣子把好員工都氣跑了是對公司很好嗎?
另外也建議原PO,
以後這種狀況直接請上級跟客人溝通算了!
免得倒楣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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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並非美麗新世界,渴望移民者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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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72.151
推 sceace:我不認為這二種情況相同,首先顧客使用了一 140.136.206.16 02/13 01:21
→ sceace:星期就產生過敏,依照自己的經驗九成是因為 140.136.206.16 02/13 01:22
→ sceace:這個新用的產品造成的,要求退費並沒有錯阿 140.136.206.16 02/13 01:23
→ sceace:再來她並沒有要求賠償金,而只是要退貨,可見 140.136.206.16 02/13 01:24
→ sceace:不是惡意騙錢,二者情況完全不同 140.136.206.16 02/13 01:25
→ nivi6462:有何不同呢?要先確認客人是否真為過敏或 61.64.174.52 02/14 15:07
→ nivi6462:有其他因素造成紅腫,皮膚病很多種,可不 61.64.174.52 02/14 15:08
→ nivi6462:見得紅腫就是過敏耶! 61.64.174.52 02/14 15:08
→ peanuts8566:看到樓上n大~在下面那篇也有推文... 61.71.208.52 02/15 09:19
→ peanuts8566:想跟你說~真的兩個案例完全不同 61.71.208.52 02/15 09:20
→ nivi6462:你認為不同,在下認為差異不大 61.62.74.245 02/16 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