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reflyyen:我覺得他鑽的是漏洞 你們自己規定要定 118.165.4.235 11/08 02:36
→ fireflyyen:因為你們並沒有規定不可以拿他人發票集 118.165.4.235 11/08 02:36
推 GLPLy:我還以為不要打擾別人是基本禮貌呀 61.228.76.231 11/08 09:24
→ GLPLy:如果店家沒說不能乞討 我拿個碗蹲在櫃台前 61.228.76.231 11/08 09:24
→ GLPLy:行不行呀 61.228.76.231 11/08 09:24
推 GLPLy:我覺得一樓失焦了 重點不是在能不能集點呀 61.228.76.231 11/08 09:31
推 kokus:過期就過期了,按規定點數就是失效了,千萬不 220.128.139.49 11/08 09:59
→ kokus:能再補給他,這種人只想得到自己的好處,對店 220.128.139.49 11/08 10:00
→ kokus:家的營業額不會有多大的幫助 220.128.139.49 11/08 10:00
推 f78:這種人鑽的是店家怕事的漏洞,不是規定漏洞 183.30.104.71 11/08 18:31
→ fireflyyen:我的用意在集點應該要限定該筆個人消費 118.165.22.188 11/08 22:55
→ fireflyyen:而不是給他去拿別人的發票集點... 118.165.22.188 11/08 22:56
→ fireflyyen:有規定先定出來 就有立場讓客人鑽不了 118.165.22.188 11/08 22:56
→ fireflyyen:這種客人不是看店家怕事 而是拿你沒規 118.165.22.188 11/08 22:57
→ fireflyyen:定的來鬧 118.165.22.188 11/08 22:57
→ fireflyyen:不過店家立場自己也要硬一點 又不是常 118.165.22.188 11/08 22:57
→ fireflyyen:客 這種客人鬧成功 他就會鬧更多家... 118.165.22.188 11/08 22:58
推 f78:所以沒規定不可以的都可以做了? 難怪XX無罪 183.30.104.71 11/09 18:38
→ f78:奧客就是用來打破規定的,規定這麼多有啥用 183.30.104.71 11/09 18:38
→ fireflyyen:有規定才站得住腳 才不會避免更多奧客 114.45.191.14 11/09 19:10
→ fireflyyen:碰過奧客鑽規定漏洞 之後規定重弄避免 114.45.191.14 11/09 19:11
→ fireflyyen:再次發生 也有理由反駁奧客硬凹 114.45.191.14 11/09 19:11
→ fireflyyen:不然為什麼會有法律然後一再修改? 114.45.191.14 11/09 19:12
→ Raist:樓上只是給個建議 用不著一定得反駁吧 114.32.239.117 11/09 20:25
→ Raist:我是說 用不著執意反駁fireflyyen的說法 114.32.239.117 11/09 20:25
→ Raist:所以沒規定不可以的都可以做了? <-意氣用事 114.32.239.117 11/09 20:26
→ Raist:人家只是給個建議 讓店家可以避免這種情形 114.32.239.117 11/09 20:26
→ Raist:減少奧客造成不便與損失 結果就要被亂扣帽子 114.32.239.117 11/09 20:26
→ Raist:就變成好像是在幫奧客說話了? 114.32.239.117 11/09 20:27
推 f78:規定是規定可是人是活的不要這麼死板 121.11.174.243 11/10 03:06
→ f78:做生意的幹嘛這樣死腦筋,這樣能做生意嘛? 121.11.174.243 11/10 03:07
→ f78:上面這種話我聽過很多次,奧客自有一套生存之道 121.11.174.243 11/10 03:08
推 Raist:照你的邏輯 乾脆都不要有規定好了? 太偏激 114.32.239.117 11/10 20:04
→ fireflyyen:其實照他的邏輯 法律都不用存在了= =a 118.165.20.109 11/11 01:20
→ f78:上綱到法律不就是意氣用事,阿上面有人說過喔 121.11.177.124 11/11 11:25
→ f78:你規定一大堆是爽到誰? 121.11.177.124 11/11 11:25
→ f78:規定要有,但是規定一大堆只會讓正常的客人難過 121.11.177.124 11/11 11:26
→ f78:譬如一張折價券,背後規定不行的超多,感覺怎樣? 121.11.177.124 11/11 11:27
→ f78:可是可以用最終解釋權在本店嘛一條抵十條嘛? 121.11.177.124 11/11 11:29
→ f78:那就不要怕跟奧客在餐廳吵架阿,可是服務業咧 121.11.177.124 11/11 11:29
→ f78:看看下面的文章為什麼奧客不理你先到先坐 121.11.177.124 11/11 11:30
→ f78:就是大聲跟你跳針吵架你要怎麼半?搬規定? 121.11.177.124 11/11 11:30
→ f78:你是老闆就隨便你,你是店員能到處得罪客人嘛? 121.11.177.124 11/11 11:31
推 f78:本篇文章有也規定,奧客怎麼不遵守?不是規定了? 121.11.177.124 11/11 11:55
推 kokus:店家規定多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方法,在店裡鬧也 114.137.9.230 11/12 23:58
→ kokus:就算了,萬一奧客想鬧到上新聞或上法院,如果 114.137.9.230 11/12 23:59
→ kokus:沒有詳細的規定店家可就講不過奧客了,而且如 114.137.9.230 11/13 00:01
→ kokus:果把規定的視野擴大到各行各業的話,例如銀行 114.137.9.230 11/13 00:03
→ kokus:那規定可就多了 114.137.9.230 11/13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