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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知道這篇文章會不會違反版規啦... 要是違反版規煩請告知會馬上刪除 謝謝<(_ _)> 我是2008年大學畢業(沒延畢)的,這樣應該可以推算我是哪個年代的小孩 XD 平常都會固定看一些BLOGGER的文章,看的大概都算蠻知名的。 而且不知名的話應該不會有很多廠商的試用~ 今天(9/7)下午看到某個固定收看的BLOGGER分享她換IPHONE的...歷程?? 似乎是她對自己IPHONE有的缺失有很大的不滿, 於是就趁保固期到的前幾天將它弄得進水故障,拿去APPLE想”再次”更換 好像是第一次換的時候沒有被發現,成功換了一支, 這次被店員發現了,當下此BLOGGER的心情應該是如文字表達:哭哭(被發現了) 因為APPLE有規定泡到水不可換手機? 不好意思因為我對智慧型手機沒興趣所以沒研究過 囧 總之最後這個blogger就以便宜的價格買了新機。 然後文末有自嘲--這樣做應該有人覺得很缺德 有人留言說知道缺德還PO, 可是卻回留言說 ”這是消費者的權益,我覺得還好,而且也花錢買了”  文章裡也說覺得自己沒有不對,因為保固90天。 不過有人沒登入留話後,此BLOOGER就改成登入才可回應 XD 我不懂...消費者權益不是僅限於店家正常規範的範圍內嗎? 如果店家都規定泡水機不在保固範圍內,故意讓手機進水而壞掉想換新的, 這樣也算是消費者權益?? 還是我中文真的太差了? 還是其實蠻多人覺得APPLE這個規定不合理 @ @? 而且如果沒被店員發現,會自掏腰包買~? 要是真的覺得手機本身有瑕疵,不是可以正大光明地去跟店員理論嗎? 還是說因為是高價手機所以就可以這樣換? 電池用的快,盒子背面不是有說可以去服務供應商更換 @ @?(我家有盒子) 用這種方式真的比較好...?(這句是發自內心的疑問,不是反諷^^") 我雖然不喜歡廠商試用很多的blog,但這是我唯二會定時觀看、有試用的blog, 我也被這個blogger燒到不少次買了一些美妝品。 對啦也許是我自己要看的,可是我想會觀看知名BLOG的年齡層應該很廣泛, 難道這種思維,在現代社會已經變成是對的了嗎 @ @ 我真的老了嗎... 打著"權益"兩個字就可以無限上綱嗎? 我不知道APPLE手機是很好OR很爛,單純對這種思維覺得點點點。 就算真的很爛也是自己選擇要買的吧@ @" 我記得好幾年前,屈臣氏的廣告是由比莉姐?拍過一次說, 連吃過的東西都可以14天內退換。(因為年代有點久了有錯煩請指證 ^^") 沒記錯的話,當時美妝版有人利用這個規定,去購買最新上市的彩妝品, 使用後寫完心得文讓網友都看了衝人氣後拿去退貨,當時似乎有被小小撻伐了一下?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當時拍這廣告的屈臣氏過沒很久也取消了此規定。 COSTCO的無條件退貨規定也養了很多這種”客人”,吃/用光光才退, 就算不給退的話有吵有糖吃。 卻一堆人說 ”是COSTCO的問題,消費者沒有錯,美國都可以台灣為什麼不行!?” 實在很想問,美國可以合法申請持有槍械,台灣敢/能嗎= = 嚇死了!! 一般印象是美國人很愛亂告,連把貓放進微波爐都可以勝訴, 應該多數台灣人都覺得美國人有些方面很荒謬很可笑, 但這種時候又搬出美國可以所以台灣可以?這叫見風轉舵? 或是美其名 ”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也”?  但...這是〔賢〕嗎 @ @? 日本好幾年前有一間電信業者倒閉, 這電信業者出了不少很棒的手機,但是卻倒閉了.... 因為手機本身價格便宜,公司把其他成本加在國內的電信服務上, 可是違約金也便宜,沒料到很多水貨商去日本買手機付了便宜的違約金, 介面中文化後大量拿回自己國家賣,這間公司不堪虧損,倒閉了... 當時我很難過吶!因為我最喜歡的男明星有代言XD 阿離題了... 難道這個事件,也要完全歸咎於公司規定、手機設定不完整,鑽漏洞的人沒有問題? 我不知道看這個版的版友年齡層, 我幾乎天天看這個版,也很認同90%文章所說的澳客行為, 但不知道這篇文章會不會被鞭就是了...囧 不好意思可能有很多錯誤的論述,不過我想表達的應該有表達到啦... 不適當的話我會刪除的 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203.42
jijikoko:完全同意你的想法,台灣普遍仇富,我認為 180.177.14.31 09/08 04:35
jijikoko:正常的心態退換貨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不能 180.177.14.31 09/08 04:36
jijikoko:因為COSTCO賺大錢,就把十顆蘋果吃剩一顆 180.177.14.31 09/08 04:37
jijikoko:還去退貨的行為合理化。很多人會說,COST 180.177.14.31 09/08 04:38
jijikoko:CO賺那麼多你幹嗎幫他省錢,絕對不是幫CO 180.177.14.31 09/08 04:39
jijikoko:STCO說話,只是想幫"人性"跟"品德"說話! 180.177.14.31 09/08 04:40
jijikoko:行為是低賤的,不會因為別人賺大錢就因此 180.177.14.31 09/08 04:42
jijikoko:合理... 180.177.14.31 09/08 04:42
這位版友您懂我的意思!!我也是覺得不管人家規定怎麼鬆, 人性跟品德是無法隱瞞的。就算有付年費, 無條件退貨不代表可以緊咬這點、 所以容許"吃光光/吃爽後" 等等跟"大爺心態"有關的退貨, (實際上不合用、不滿意等等當然是規範內,屬正常退貨) 個人淺見...那不過是替自己的羞恥心不足找理由... 而且付了年費就可以無條件退貨,已經算是享有不少權利了吧。 外面"店面"沒有七天鑑賞期,也沒有收年費。 而且COSTCO真的不少東西很便宜~~~~
kokus:機器進水壞掉,維修拆開來一定會看到水痕或濕 220.128.139.49 09/08 10:55
kokus:氣,想偷吃步也找好一點的步 220.128.139.49 09/08 10:56
可是真的有換成功耶, 我還有備份到那位BLOGGER說被店員發現的文章,雖然她已經設定不開放 XD 聽我姐說防潮貼紙網路上已經有破解法 = =""
rshadow:costco那個不一樣,因為他有收會員費 114.37.95.198 09/09 13:54
rshadow:所以本來就要提供比一般消費者更多的福利 114.37.95.198 09/09 13:54
rshadow:而且他們對於亂退的客人也會拒絕續約 114.37.95.198 09/09 13:54
要是真的對亂退的客人有拒絕續約個人認為這才是正常 XD 不過澳客只會覺得別人不顧他/她的權益....唉
f78:上次不是有老婆用老公的卡不給用還罵的嗎? 183.30.102.58 09/09 14:49
aaawu:原PO是准放 XD 218.160.110.25 09/12 01:18
這位版友也是同道中人嗎 wwww
edcyc:美國可是非常保護商家的,99%都是商家勝訴, 12.207.16.165 09/12 01:40
edcyc:客人有時甚至會被起訴,例如麥當勞蟑螂事件 12.207.16.165 09/12 01:41
edcyc:所以客人告贏的例子才會被當成特例報導 12.207.16.165 09/12 01:42
原來如此..不好意思在下學識淺薄 Q.Q 我又學到了,謝謝 :D
Saspx: 114.41.152.139 09/13 13:37
robbie2010:推推推推推推 寫的太棒了 114.27.208.36 09/14 13:38
謝謝 >///< ※ 編輯: cynthiajun 來自: 125.230.66.36 (09/15 00:54)
hustina:220.140.243.100 09/21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