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說與其浪費時間逛逼 不如來練習打字+背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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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法例
think 何謂法例? 好像是法律條例
第1條(罪刑法定原則)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
key words:刑法:處罰;保安處分;行為時;明文規定者
第2條(從舊從輕原則)
Ⅰ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
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Ⅱ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Ⅲ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未執行完畢,而法律有變更,
不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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