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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712249 (豬北鼻)》之銘言: : 唉....忍不住想回這篇文.... : 基本上我覺得中興的獸醫師態度是差了點 : (也就所謂的沒有主動溝通,這也很是主觀的東西) : 但~照原PO的字面上看來,處置並無不當 : 犬瘟的傳染力極高,而且屬於空氣傳染(見狗版377篇文~有犬瘟詳細介紹) : 隔離病房真的可以隔絕病毒的傳染??(隔離的設備為何?跟SRAS期間的隔離病房一樣??) : 據我所知...很多獸醫院都不收留這種狗的 : 而且~犬瘟只能靠支持療法(要花很多時間照顧,你都沒時間了獸醫師怎有時間) : 我知道原PO很生氣 : 但....我想原PO把狗從寵物店接回來的那天 : 應該沒有馬上帶去做檢查吧? : 我想~我應該點出問題點所在了吧?! i 我覺得問題點應該是在農委會現行的寵物業管理辦法 並未對業者有嚴格的管制及規範所導致... 試問消費者花了錢, 怎麼可能會想要買一個"瑕疵品"回家? 就像我若買了一台新車回家 倘若過幾天, 車壞了 我一定找車商負責, 怎可以怪我不先找維修場檢查? 所幸, 這些管理辦法在許多團體(如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狗友會)的努力下 已有了修正草案... 未來業者必須負起更多的責任去篩檢先天性遺傳疾病 以及確保所賣出犬隻的健康狀況良好.. 我很建議大家上網去瞭解這些修正草案內容 這些都是我們飼主的權益,別讓我們的權益睡著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208.34 ※ 編輯: apparr 來自: 220.132.208.34 (04/27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