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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販是需要正式申請登記的 動保法中的相關條文------------------------------------------------------------ 第四章之一 寵物繁殖買賣寄養業者管理 第二十二條 以營利為目的,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應先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始得為之。 前項特定寵物之種類、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應具備之條件、設施、專任人員、申請許 可之程序、期限與換證、撤銷或廢止許可之條件、寵物繁殖作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 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寵物繁殖場、寵物買賣或寄養業者之許可證有效期間,以三年為限。 依第二項所定辦法施行前,已經營該特定寵物之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應自辦法施行 公告之日起二年內,向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屆期未申請者,依第二十五 條之ㄧ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之一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定期查核及評鑑寵物繁殖場、寵物買賣或 寄養業者;其查核及評鑑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二條之二 經營第二十二條特定寵物之買賣業者,其寵物來源,應由取得許可證之 寵物繁殖場或寵物買賣業者供應之。 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依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發給寵物身分標識、寵物之遺失認領及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核發許可,應收取費用;其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經營第二十二條特定寵物買賣交易時,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應備有登載寵物相關資訊之 文件,並提供予購買者。 前項寵物繁殖場、寵物買賣或寄養業者,於電子、平面、電信網路及其他媒體進行廣告行 銷宣傳時,應標示其許可證字號。 -------------------------------------------------------------------------------------------------------------------------------------- 中國時報 2008.06.13  寵物假認養真販賣 最高罰25萬 朱芳瑤/台北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汪志冰質疑,網路討論區提供飼主張貼寵物認養,不乏有認養價格低 於店家市價一半甚至更低,難道是「假認養、真販賣」?北市動檢所表示,既為認養就不 應該有對價關係,根據動物保護法第22條,以營利為目的之寵物販售,應申請許可證,否 則可處5至25萬罰鍰。  汪志冰昨日以書面質詢指出,知名分類廣告網站KIJIJI的寵物認養區,犬隻認養價格多 落在5千元以內,價格約是合法店家的一半甚至更低,明顯以低價吸引消費者。  汪志冰認為,一般寵物的個體繁殖戶或非法繁殖大戶,利用「認養價」的方式遊走在法 律邊緣,並企圖規避法令,北市動檢所應加強查緝。  她從網路上擷取下面2則廣告,「黑貴賓2公1母45天…認養價只需4999,意者留電」, 另一則認養吉娃娃的廣告寫著「愛心認養價:6000元」。  北市動檢所所長嚴一峰表示,多年來政府及動保團體倡導「以認養代替購買」,但仍有 許多民眾打著「認養價」或「愛心價」的名義進行對價交易,不僅與認養的真諦有所衝突 ,也都是違法的。  嚴一峰指出,排除寵物施打疫苗或植入晶片的費用,只要認養、販售有對價,都屬營利 行為,應根據動保法第22條,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取得營業證照。  嚴一峰坦承,「假認養、真販賣」太普遍,網路上抓不勝抓,礙於人力有限,動檢所目 前以受理民眾檢舉為主,檢舉專線87897158。 ※ 引述《stare7500 (Peter)》之銘言: : 這是他的缺德事蹟 : http://34c.cc/P10738 : 這是他販狗的網頁 : http://34c.cc/5mt : 請有要買狗狗的朋友千萬不要去跟他買 : 想想可憐的種公,種母 : 沒有利用價值就要送養 : 還有對客人的不尊重 : 加上注音文,水準低落 : 斷絕他生意,別讓他繼續販狗 : 自以為是,把生命當工具 : 把小狗當產品 : 完全不尊重生命 : 只注重產品品質 : 只注重好不好賣 : 這種人跟他買狗你也會造業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89.201
stare7500:我看他那家應該是類似犬社,應該有登記 02/28 04:41
makoto520:= ="那是私人的養狗場,那個可以檢舉的. 02/28 14:18
iamcarrieok:要有執照才能賣狗,動檢所可幫你查這賣家有無執照 02/28 16:00
iamcarrieok:若無執照,把賣家的聯絡方式給動檢所,他們會去開罰 02/28 16:01
ireneee:罰死他們 02/28 21:20
a712249:有些自稱是犬舍不一定有寵登營登 03/01 14:00
eienai126:推樓上,很多即使號稱有証也是只有營利登記證.... 03/01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