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uliter:放走狗狗,原原波的行為不就跟那阿婆一樣。 07/14 23:37
可是我這篇好像沒有提到放走狗的事情...
放走狗當然絕對是錯誤的做法,怎麼知道狗一定會自己回家?或是途中被車撞?
這是偷懶而不負責任的做法。
※ 編輯: beautyshark 來自: 112.104.167.24 (07/14 23:40)
→ heroe:私以為沒晶片但有舊主人的情況不是沒輒而是複雜的法律問題。 07/15 00:34
大概吧~原主人如果有心,應該可以要回狗
→ spy11111:侵佔才對~ 07/15 01:59
※ 編輯: beautyshark 來自: 112.104.167.24 (07/15 20:40)
→ chamy:有晶片才算侵占吧? 沒有的話的確是沒輒 07/15 20:40
→ valenci: 現行 法律的主人認定才不是晶片而已 07/18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