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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gKWq 上面連結是我去新北市南勢角捷運站搭車時看到拍下來的, 捷運站上方是共構宅,南方之星, 我想請問的是, 他們在一樓完全開放的區域貼上了這張警告, 因為我也不知道那開放空間的產權問題, 只是想知道,如果被拍照檢舉的話,是會被罰什麼呢?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21.61
vdrcn:連遛狗也不行真是奇怪的社區管委會! 12/24 13:56
FairyBomb:這倒還好,它也不讓人騎腳踏車了.. 12/24 14:09
FairyBomb:某方面來說還滿公平的.. 12/24 14:09
kaese:只要蹓狗的人清理好大小便,拍照舉發完全是唬人的 12/24 15:18
rikoC:大便有撿要罰啥? 硬要罰就是罰小便吧,有沖水應該也無罰則 12/24 15:47
kuso2005:就去別的地方溜啊,為啥硬要在這溜? 12/24 16:20
FairyBomb:我也不太懂,人家兩個都禁了,照理來說騎腳踏車也沒犯法 12/24 16:23
FairyBomb:人家規定就在那,不合理應該去檢舉,而不是無視規定吧.. 12/24 16:24
helen0624:如果他沒有產權,無視就好 12/25 08:39
panchila:我不會在那邊遛狗,只是想知道這會有什麼罰則啦? 12/25 09:22
woodstock14:主要問題是他們有沒有那地方的產權吧,跟公不公平有 12/26 00:49
rikoC:推樓上,我第一反應也是如此,只是不好意思吐槽.. 12/29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