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ndysamlee:建議去dog版問問 那邊應該比較多人有經驗 12/30 01:3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lue1647 (61.230.99.218), 時間: 12/30/2013 01:40:41
推 soulfully:結紮就結紮吧...如果是你們的狗狗,看對方協商,把醫藥費 12/30 02:35
→ soulfully:付了帶回家吧~ 12/30 02:37
其實都還好 只要確定是它 其他都無所謂 他所說的醫藥費那些我們也都願意去負責
只是因為照片上看 有些小細節會看不到 所以想當面確定一下到底是不是他
→ soulfully:從結紮這點,我覺得他是個不錯的拾獲人啦,也因為他太在乎 12/30 02:38
→ soulfully:這隻狗的安危,所以才會在電話裡一直唸你們,你們就盡量和 12/30 02:39
→ soulfully:對方協商,用真心誠意表示你們是很愛這隻狗,只是不小心弄 12/30 02:40
→ soulfully:丟這樣吧...。 12/30 02:40
其實她念是還好 只是我們糾結的是沒辦法去看狗狗 因為畢竟已經走失一個多月了
推 soulfully:可以拿狗狗之前在家裡和主人的合照,給對方作比對~確認 12/30 02:42
→ soulfully:到再送養,所以結紮對狗狗比較好,因為他也沒晶片. 12/30 02:46
推 soulfully:奇集集上面好多狗狗送養..都好可愛...一整個快淪陷了 囧 12/30 02:55
恩 是他 當天看到的時候真的很激動 因為已經接到很多電話
可是去到現場又是失望回頭
推 jessica52145:推樓上 先好好說 但對方還是這樣你可以告訴他你會 12/30 02:56
→ jessica52145:採取必要措施 報警等等 畢竟他這樣有侵佔的問題 12/30 02:57
推 yakuhime:樓上 原po未打晶片不構成法律上的侵佔吧== 12/30 03:05
→ yakuhime:要是拾獲人先帶去打晶片了原po反而在法律上更沒立場要回 12/30 03:05
推 heaphy:就文章敘述來說,我個人覺得應該是滿熱心負責的拾獲人 12/30 03:28
→ heaphy:表現出誠意還有證明是你家的狗狗,並且之後會注意謹慎一點 12/30 03:29
→ heaphy:現場確認也可能是各說各話、沒完沒了,加上沒晶片= =; 12/30 03:30
推 WRS:我覺得就好好說吧,動不動提法律只會激怒對方。可能先別急著 12/30 03:32
→ WRS:見狗或要狗,拿出照片,指出特徵,說說相處的小故事,以誠意 12/30 03:32
→ WRS:溝通。以你們沒植晶片,而他幫狗結紮又治焦蟲,雙方對狗的照顧 12/30 03:32
→ WRS:方式可能差很多,除了醫療費外,人家付出的一個多月的心血,你 12/30 03:32
→ WRS:們可能也要考量一下。如果帶回去了,晶片狗牌柵欄和疾病預防 12/30 03:32
→ WRS:等,也要多多注意啊 12/30 03:33
我們其實也沒有想說法律的事情 只是因為有點心急 所以有跟對方說能否去看看狗
他不答應其實我們也蠻無奈了 這樣倆天還是有陸續地在跟對方聯絡
會走丟也是很無奈 因為帶出門我們都會牽狗繩 平常他都待在家 當天是因為朋友
的家人回家沒把門關好 狗狗在家又沒有綁繩子的習慣 所以就這樣溜出門...
鄰居有看到要幫忙抓回來 可惜被嚇到就亂竄走丟了 因為是父母也不能太責怪
只能盡力去找
推 theThe:千萬不要因為對方不還狗就拿法律來激對方 12/30 03:42
→ theThe:感覺這位撿到的小姐應該是很負責的人 12/30 03:42
→ theThe:其實常常在版上會看到有些人撿到狗很細心照顧 之後突然有 12/30 03:43
→ theThe:人出現說狗是他的 多少還是會有點擔心吧 尤其這位小姐認 12/30 03:43
→ theThe:為狗是棄養的(而且又沒晶片也沒結紮) 他可能會懷疑狗狗沒 12/30 03:43
→ theThe:有得到很好的照顧 所以不想把狗狗還給你們 這是可以理解 12/30 03:44
→ theThe:多多溝通表現誠意吧 畢竟人家其實也是好意 12/30 03:44
是不會拉 因為至少現在知道狗狗的狀況是好的 所以就努力跟對方溝通吧
推 soulfully:沒錯..如果我在山區撿到一隻沒結紮,沒晶片,有焦蟲的狗狗 12/30 03:47
→ soulfully:把他帶回家醫好後,要把他交還給原飼主...還真的會擔心啊 12/30 03:47
推 soulfully:送養人可能會比較想把狗狗送給能夠提供更好照顧的領養者 12/30 03:50
→ soulfully:畢竟你們和拾獲人,在照顧狗狗方面的觀念可能是有落差的~ 12/30 03:51
恩 現在也只能努力溝通
推 jessica52145:侵佔不是看有無晶片= = 那沒晶片的抓來打不就是我的 12/30 03:58
推 soulfully:如果真的很想把狗狗帶回,乾脆就別說你們是原飼主...因為 12/30 03:58
→ soulfully:看拾獲人好像沒打算找原飼主,而是直接送養尋求35歲以上 12/30 03:59
→ soulfully:的領養人. 12/30 03:59
已經說了 所以也就只能盡量跟對方溝通...
推 jessica52145:這狗本來是誰的就歸誰阿 難道要看對方臉色? 12/30 04:01
→ jessica52145:錢給了 狗還是不還 那就採取法律行動吧 12/30 04:01
→ jessica52145:不過我想對方應該不是故意這樣 先好好說吧 12/30 04:02
推 jessica52145:如果是你養的 狗狗都會認出來吧 12/30 04:04
如果能當面見到 當然任得出來 只是還沒辦法見到ˊˇˋ
推 Mood10207:可是為什麼不讓原po確認啊?好奇怪 12/30 08:19
這也是我們糾結的地方= ="
推 blackappx:送養人看起來標準很高,可能她覺得不結紮又走丟,原主人 12/30 08:34
推 helen0624:不過拾獲人養狗觀念根源飼主不同,應該不能當做不還的理 12/30 08:35
→ helen0624:由吧。 12/30 08:35
推 blackappx:對她而言是不及格!所以可能想還的意願不高,擔心還回去 12/30 08:36
推 blackappx:可能又走丟之類,拿出誠意溝通,或是以前狗狗幸福的照片 12/30 08:39
推 xjp:抱歉,晶片登記誰的名字狗就是誰的,少天真了,真的在乎自己 12/30 14:53
→ xjp:的狗去打個晶片很難嗎,不懂養狗卻不打晶片的邏輯 12/30 14:53
當初小時候帶回來是有要打晶片 可是當初因為狗狗的狀況不是很好
獸醫是建議我們先不要打 等狗狗穩定下來再帶去打 後面也就沒注意到 抱歉
推 yakuhime:某樓法律上狗是屬於"物"不是寵物本來就是晶片登記名是誰 12/30 15:43
→ yakuhime:狗就是誰的 先搞清楚在來大聲好嗎== 12/30 15:43
推 Lipius:狗在法律上是「物」,植晶片不是物的所有權的必要條件,只 12/30 16:14
→ Lipius:能說會是一個證明上的有力證據而已,就像新聞上講的,未植 12/30 16:15
→ Lipius:晶片的原飼主必須提出其他有力證據來證明這隻狗(身上已經 12/30 16:16
→ Lipius:植了晶片登記他人名字)是自己的,如果提不出來,法院就很 12/30 16:16
→ Lipius:有可能判敗訴而已 12/30 16:16
※ 編輯: blue1647 來自: 61.230.99.218 (12/30 19:02)
推 helen0624:照某樓的說法,我只要去別人家找剛出生的小狗,抓去打晶 12/30 18:33
→ helen0624:片,狗就是我的了,而且我還不犯竊盜罪。 12/30 18:34
推 yakuhime:樓上不要在那邊亂舉例無限上綱 上面都只是在講法律上沒 12/30 18:53
→ yakuhime:晶片就比較站不住腳所有權很難歸屬 上面L大有講是沒看到? 12/30 18:54
推 yakuhime:可以理智一點討論嗎 難怪常被說是狗本 囧 12/30 18:57
推 Lipius:嗯,所以打晶片不等於有所有權啦,只是打晶片是在所有權有 12/30 20:14
→ Lipius:爭議時很有力的證據而已,抓別人的狗打晶片當然還是會有竊 12/30 20:15
→ Lipius:盜或侵佔的問題,無論如何還是倡導飼主要為寵物植入晶片 12/30 20:16
→ Lipius:保護狗狗也保護自己囉 12/30 20:16
推 helen0624:y大你誤會我了,我是說按照某樓的說法,會發生我舉例的 12/30 21:46
→ helen0624:那種不合理情況,我不是說我的例子是對的...可以不要那 12/30 21:47
→ helen0624:麼兇嗎?連狗本的帽子都扣上來了 12/30 21:47
→ yakuhime:只是覺得舉例很怪XDD我沒有兇啦...只是想擠成一句所以縮 12/30 21:51
推 helen0624:阿,原來不構成侵占是y版友的說法阿,難怪對我舉的例子 12/30 21:51
→ yakuhime:短很多字 狗本也不是說你啊...是在說那些盲目愛狗護狗的 12/30 21:51
→ helen0624:反應很大.... 12/30 21:51
→ yakuhime:我也沒說不構成侵佔哦== 12/30 21:52
→ yakuhime:我只是說晶片在法律上來說是有力證據 12/30 21:52
→ yakuhime:不要自己腦補 12/30 21:52
→ helen0624:我主要是針對晶片打誰的名子就是的誰的表示意見而已 12/30 21:52
→ yakuhime:我又沒說不構成侵佔 你要不要在把我的話多看幾眼 12/30 21:53
→ yakuhime:到底哪句說了不構成侵佔 自己在那邊腦補 12/30 21:54
推 helen0624:原po未打晶片不構成法律上的侵佔吧--這句 12/30 21:54
→ helen0624:原po沒打晶片不等於狗是沒人的,撿到的人如果明知是走失 12/30 21:55
→ helen0624:的狗,但卻不吭一聲的留下來,的確可能涉及侵占(未必成立) 12/30 21:56
推 yakuhime:哦太前面我忘了對不起(<這人欠揍)我是在回J大 12/30 21:56
→ yakuhime:誠如你所說是可能構成侵佔但很難告贏 12/30 21:57
→ helen0624:尤其拾獲的人在原主人出面願意付清費用後再不還,就很可 12/30 21:57
→ helen0624:能涉及侵佔了 12/30 21:57
→ yakuhime:因為晶片就是最有力的所有權證明(個人認為有誤請指正) 12/30 21:57
→ yakuhime:但就算原po告了敗訴的機率也比較大吧... 12/30 21:58
→ helen0624:我知道你在回j大XD,的確是舉證的問題,所以拾得人自己請 12/30 21:58
→ helen0624:小心,有些話說了其實就會構成侵占了,像是:你照顧的不好 12/30 21:59
→ helen0624:我不要還你等等,這樣主觀上就有故意了 12/30 21:59
→ yakuhime:我覺得這時候就是要看拾得人的良心了XDDDDD 12/30 21:59
推 jessica52145:我個人覺得如果要採法律途徑原PO勝算比較大~ 12/30 22:13
→ jessica52145:而且對方根本是撿到的 光這點對方就輸了 12/30 22:14
→ jessica52145:但前提是這隻狗狗確定是原PO的 12/30 22:15
→ jessica52145:對方再不聯絡建議直接跟他說你會報警吧 12/30 22:15
→ jessica52145:願意收留狗狗是好事,但有主人出面還不給原PO看這有 12/30 22:16
→ jessica52145:點過分 12/30 22:16
噓 jhan1109:紅的明顯等等補推 12/30 22:34
→ jhan1109:內文提到:「又要我們提出證明說 狗是我們的」 12/30 22:35
→ jhan1109:可見送養人並沒有不歸回狗,只是希望能提出更多證據 12/30 22:35
推 CecileCutie:要說什麼勝算大 重點本來就是最少有足夠證明吧 12/30 22:37
→ jhan1109:再來談後續見面等相關事宜吧,畢竟人家不那麼有空吧?! 12/30 22:37
→ CecileCutie:她不也是要你提證明 很合理啊 囧 目前的狀況是 12/30 22:37
→ CecileCutie:停在你們覺得像而已 囧 12/30 22:38
→ jhan1109:避免浪費雙方彼此時間,我覺得很正常.... 12/30 22:38
→ CecileCutie:抱歉沒注意插到jhan1109大 12/30 22:38
→ CecileCutie:其實看完我感覺 她是對狗很用心對要把狗交給誰很小心 12/30 22:39
→ CecileCutie:的人 除了足夠證據之外 假若真的是你們的好了 12/30 22:39
→ CecileCutie:養到讓他獨身在外流浪沒晶片還有焦蟲 多少會擔心 12/30 22:41
→ CecileCutie:有疑慮吧 這狀況做法應該不是動不動要告 12/30 22:41
→ CecileCutie:好好跟她誠意溝通一下 若有要侵佔 她一開始就不會要 12/30 22:43
推 jhan1109:補推,C大我也不好意思>< 12/30 22:43
→ CecileCutie:送養了 感覺只是很小心在做確認 12/30 22:44
→ Kidmo:品種狗麻煩之處,撿的怕假認養人,末植晶片搞丟又長得差不多 12/30 23:05
推 jessica52145:看原PO之後怎麼處理吧 單看一篇文章也不清楚實際情況 12/30 23:30
→ jessica52145:對方的謹慎在原PO眼裡看來可能算是不太想歸還 12/30 23:32
推 craymond:法律板有人問過 自己去看 民法刑法>動保法 12/30 23:35
推 roka:動保法只是政府針對寵物管理設置的辦法,因寵物而生的權利義 12/31 01:19
→ roka:務關係當然還是回歸民法。 12/31 01:19
今天有到對方那邊去確認過了 〝它〞不是〝它〞(哭...) 到了那邊
有跟那位女士小聊了一下 她說她一開始是有比較激動一點 因為當初發現它的時候
狀況真的很糟糕
有點失望 還是謝謝大家的幫忙
※ 編輯: blue1647 來自: 61.230.99.218 (01/01 18:18)
推 cashko:希望早日找回 01/02 0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