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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問題想請大家解惑一下 我去年12月初在網路上讓人認養馬爾濟斯一隻 在今年1/2號讓一位先生領養 有簽領養切結書 內容如下 愛心認養切結書 茲向 動物乙隻 動物名 品種 性別 毛色 年齡 特徵 本人願遵守以下約定 1認養人需年滿20歲 未滿20歲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 2 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 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 乾淨之飲水 適當 之運動空間 不可長期將動物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空間飼養 否則視為虐待動物 3 定期幫牠進行年度預防針注射 驅蟲 及健康檢查 4 當牠受傷及罹病時 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5 妥善照管牠 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 身體 自由 財產或安寧 6 不隨便放縱牠於戶外 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必由14歲以上人伴同 並採取 適當防衛措失 如繫鍊 提籃等 始得攜出戶外 7 若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 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 並與送養人共同為牠找到新的認養 家庭 絕不棄養認養的動物 8 當牠轉讓遺失或死亡 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 並依法辦理 9 認養之動物於兩星期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 如有任何問題請在期限內與送養人聯絡處理 本人亦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追蹤訪視及飼養輔導 10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法之相關規定 11認養人如有違反以上認養規定 送養人有權收回該動物 如有訴訟問題時可以此切結書以 適當的法律途徑解決 12 本切結書一式兩份 分別執於認養人及送養人處 13 認養人所留資料若有不實者 以偽造文書論 本切結書如有爭訟 雙方同意以高雄地方法 院為第一管轄院 敗訴或有過失一方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 包括律師費在內 認養人 (簽名) 身份證字號 居住地 戶籍地 聯絡方式 送養人(簽名) 居住地 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在一月八號我有到家裡探訪 我覺得對方夫妻是開店做吃的生意很忙 可能沒有太多時間照顧狗 加上有些養狗方式 有落差 我在1月10日提出覺得不適合想帶回狗 但是遭到拒絕 對方認為他沒有虐待狗 狗在認養形式後已經是他的了 目前狗的晶片主人仍然是我本人 我想請問一下 我目前適合採取什麼方法 來把狗要回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77.221
yakuhime:可以去PttLifeLaw問 這邊不是法律板對法律熟悉的人可能 01/11 01:15
yakuhime:比較不是那麼多... 01/11 01:15
jessica52145:你知道對方是從事這種行業怎麼當初還送養= = 01/11 01:32
craymond:他只是說開店我沒馬上想到因果 去現場探訪覺得有此顧慮 01/11 01:37
Juliter:老實說他有違反你所列的哪一點嗎? 沒誠信的是你 01/11 02:02
Juliter:如果要回來,你也應該給對方補償吧 01/11 02:02
Kidmo:事前了解認養人真的比雙方去瞎簽一張同意書來的重要啊… 01/11 02:23
Kidmo:當初既然要簽具法律效力之文件。就該把你在意的項目涵蓋進去 01/11 02:23
Kidmo:人家如不願還,你就只能再協調/買回/提告了吧。 01/11 02:24
Kidmo:看看能不能想辦法使他硬套上文件不符條件之項目,還要舉證… 01/11 02:25
Kidmo:比如說具體來說你覺得他哪裡虐待狗?動保法/法官也如此認定? 01/11 02:26
Kidmo:現在動保法對虐待的定義與罰則就跟這張紙一樣、不清不楚。 01/11 02:27
Kidmo:也可以考慮去向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咨詢法律相關問題。 01/11 02:28
Kidmo:你這份應該是沒有寫到試養期內可無償追討回犬隻吧?再看了看 01/11 02:37
Kidmo:老實說做吃的,如果願意還是可能抽出時間互動的。看個人。 01/11 02:40
Kidmo:如果店面樓上就住處,或是狗就在休息室,離峰時間都可照顧。 01/11 02:41
Kidmo:假如覺得要狗沒勝算,可考慮柔性教育他們最低程度育犬須知。 01/11 02:42
Kidmo:我是有看過不少餐飲老闆,休息時間也是疼狗疼貓惜命命的。 01/11 02:43
Kidmo:而且餐飲的休息時間比起一般上班族來說,對狗還算友善的。 01/11 02:44
Kidmo:不用讓狗悶個八九十小時才能見到主人。大約四五小時就有空檔 01/11 02:44
Kidmo: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比一般飼主來的優勢…除非是把狗長時固定 01/11 02:46
Kidmo:以上。 01/11 02:48
craymond:雙方有口頭約定兩個禮拜試養 不適合要歸還 01/11 14:24
Kidmo:口頭約定→效力何在?不適合→何謂不適合? 01/11 14:27
Kidmo:既然你說了有約定,那就請對方照約定走,或提告違反約定。 01/11 14:28
Kidmo:口頭約定有錄音嗎?不適合條件有明列出來嗎? 01/11 14:31
Kidmo:你還是沒有回答對方具體來說哪裡虐待?還是只在你心裡。 01/11 14:36
Kidmo:如果只是你自己想不開/或是想開一部分卻還是很不快。 01/11 14:37
Kidmo:就要從你自己的心理著手會比較好。解決認知失調的問題。 01/11 14:37
roka:照你敘述來看這一該算是附負擔的贈與,對方如果確實未照契約 01/11 14:58
roka:上的條款履行是可以撤銷把狗要回來,不過關鍵還是在於對方的 01/11 14:59
roka:行為到底有沒有違背契約規定,這是你必須說明舉證的。不過我 01/11 14:59
roka:覺得你找個律師季風律師信給對方,一般人對打官司都避之唯恐 01/11 15:00
roka:不及,除非對方真的很喜歡這隻狗,不然應該很快就會妥協。 01/11 15:01
FairyBomb:看完整篇文章,還是沒看到你覺得對方不適合飼養的點是啥 01/11 16:55
FairyBomb:這東西本來就不是你一句適不適合,就有權力帶走的。拿點 01/11 16:56
FairyBomb:具體的資料來說明對方哪裡不合適吧。 01/11 16:57
craymond:他給馬爾成犬吃皇家幼犬飼料 好像還是人家給他的 胸背也 01/11 21:19
craymond:是用我給的 原本還要來找我來拿狗衣服 飼料的事我跟他說 01/11 21:20
craymond:他覺得下次再換就好了 感覺不太捨的在狗身上花錢 這隻狗 01/11 21:21
craymond:當初帶回來因為得了心絲蟲 加上結札 疫苗狂犬病 血検 住 01/11 21:22
craymond:院花了一萬多 弄得很健康 我實在不想讓他這樣養 01/11 21:23
craymond:他覺得他對狗已經不錯了 在協調過程他也說他沒有一定要這 01/11 22:49
craymond:隻狗 01/11 22:50
vickigto:用柔性相勸吧~~ 因為說真的 對方也沒有虐待狗狗 只是兩 01/12 00:06
vickigto:邊的教養觀念不同 但當初也沒講清楚怎樣算不適合 也沒白 01/12 00:06
vickigto:紙黑字寫下來 用硬要的 其實雙方都很受傷 也可能讓人 01/12 00:06
vickigto:以後對領養卻步 01/12 00:06
Kidmo:假如還是想不通/決意要帶回來,也只能:道歉+說明+賠償+身段 01/13 01:32
Kidmo:上面也有透露給你合法的"施壓"辦法…還是建議先從簡單的來… 01/13 01:32
Kidmo:最重要的是你既然心中有設條件,以後記得要確定符合才送養。 01/13 01:33
Kidmo:最後或許還可以把同意書客製化成你喜歡的版本。保障你的權利 01/13 01:34
Kidmo:如果談判協商的技巧不是很好,可以考慮請個會說話的幫你。 01/13 01:35
kappa1205:只有我覺得你列的條件好多嗎? 01/14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