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leshelter.bbs@bbs.ntu.edu.tw (嘔就是ㄞ'台灣)》之銘言:
: 有人在羅斯福路研一舍靠近捷運站那裡搬運腳踏車
: 我還刻意去看了一下問他是幹麼的
: 只見他穿了一件捷運局的外衣
: 還有配戴證件
: 他說這些腳踏車是違規的
: 怪了
: 這麼晚去般腳踏車?
: 那個人證件上寫著王志郎
捷運有派人整理外圍的腳踏車
會把違規(不順眼?)的腳踏車移到舟山路側邊(算台大校地)
然後學校工友在學期開始時將腳踏車貼上違規標籤(在台大裡違規)
一個月後學校工友將腳踏車移到水源去(違規拖吊)
然後再下個學期就有$300腳踏車開賣了...
算是不合理的合法利益輸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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