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niaque.bbs@bbs.ntu.edu.tw (沼田 俊)》之銘言:
: 標 題: Re: [建議] 放寬但嚴審申請宿舍的資格
: 發信站: 椰林風情 (Wed Apr 18 18:49:09 2007)
: 轉信站: ptt!news.ntu!Palmarama
:
: ==> papayaya.bbs@ptt.cc (~) 提到:
: > 我目前是台大大四的學生,家住汐止山區,每日通勤時間近三小時
: > (來回),已持續近四年,對體力及時間的安排上實在是不小的負荷。
: > 今年考上了台大的研究所,聽聞學長姐指教得知研究所課程繁重,留校時
: > 間不短,想請問「設籍於基隆及台北縣市的學生不得申請宿舍」的規定是
: > 否能夠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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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個外縣市親戚,把戶籍遷過去,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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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211-74-78-77.adsl.dynamic.s] [Login: **] [Post: **]
遷戶籍要滿兩年才能申請宿舍吧。
而且,爸媽的也要一起遷過去,這樣他們選舉很不方便。
我一直都覺得學校對申請宿舍的資格限制很不合理,
並不是每個台北縣人都住中永和,像從金山來的學生要他們每天通車根本不可能。
不過宿舍原本就建不夠,好像不管怎樣都會有人該住而不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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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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