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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就好 我是覺得賣家要負責 人家錢給你,就代表買賣契約成立 是你違約沒給別人東西,而非買家澳客退貨 將錢完整給別人,我覺得這是最基本的。 ※ 引述《kirin0722 (茗子)》之銘言: : 之前在網拍有做女性服飾的小生意,都是採預購的方式 : 有位買家跟我購買的衣服缺貨了,我有告知他提供銀行帳戶以利退款 : 但是除了衣服本身的價格+運費以外 : 他要我再多退$17轉帳費用.... : 我該怎麼辦>_<... -- http://www.talkdigi.net/ 關於攝影討論、玩家鍵盤與哈拉打屁的討論區(  ̄ c ̄)y▂ξ 另,DIC數位影像創作入門班要開課了,歡迎報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79.57
gallaz:賣家要負責+1 12/20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