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gu:可以照寄出地址去查,親自上門禮貌的問一下,應該有幫助 01/26 15:25
推 HELLDIVER:只要寄的地址沒錯,郵差沒有理由拿回來 01/27 01:00
→ HELLDIVER:而大樓管理員只要看到地址對 當然就簽收 01/27 01:01
→ HELLDIVER:沒有什麼不分青紅皂白的 要怪就怪買家自己寫錯地址 01/27 01:01
推 tony639:民法上有相關規定可適用 01/27 01:04
推 usagirl:謝謝大家的意見,東西居然最後還是到了買家手上 01/27 08:46
→ usagirl:只能說郵差太厲害了,還好最後圓滿落幕^^ 01/27 08:47
推 Ajisai:大概收件人常常想剁手指...郵差已經認得她了 01/27 12:22
→ Ajisai:像我的郵政信箱是常被寄件人寫錯,但跟郵局人熟,依然可收到 01/27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