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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買家地址寫錯,寄出後隔天才告訴我他地址寫錯, 我上網查投遞狀況發現已經投遞成功 很有可能是那種大樓管理員不分青紅皂白一率簽收下來 想請問一下,在這樣的狀況下,這包裹有可能要的回來嗎? 假設住戶又冒名簽字把東西領回去,這樣還能要回嗎? 我這邊的郵局要我將掛號單據傳真給買家,請他到他那邊的郵局去要求幫忙 不知道郵差是否有權限把已經投遞成功的東西要回呢? 請有經驗的說說看法,是否有比較快速的處理方法把東西要回,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34.124.11
migu:可以照寄出地址去查,親自上門禮貌的問一下,應該有幫助 01/26 15:25
HELLDIVER:只要寄的地址沒錯,郵差沒有理由拿回來 01/27 01:00
HELLDIVER:而大樓管理員只要看到地址對 當然就簽收 01/27 01:01
HELLDIVER:沒有什麼不分青紅皂白的 要怪就怪買家自己寫錯地址 01/27 01:01
tony639:民法上有相關規定可適用 01/27 01:04
usagirl:謝謝大家的意見,東西居然最後還是到了買家手上 01/27 08:46
usagirl:只能說郵差太厲害了,還好最後圓滿落幕^^ 01/27 08:47
Ajisai:大概收件人常常想剁手指...郵差已經認得她了 01/27 12:22
Ajisai:像我的郵政信箱是常被寄件人寫錯,但跟郵局人熟,依然可收到 01/27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