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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有賣場一直在賣高價物品, 常常都會碰到買家和我協議交易取消的狀況 譬如說「認知不同」、「購買本人其他較低價物品」之類的狀況 如果不想被YAHOO收取3%的話,就必須要移除此得標者, 讓YAHOO認為雙方沒有完成交易 但是YAHOO就是只能接受「賣方因素」和「買方因素」兩種方式移除 然後就會被YAHOO記上棄標警告,多少次以後就會被停權 所以常常到這個時候買家和賣家都會發生爭執,因為畢竟不是自己的錯 但是卻要被當作「棄標的那方」,任誰都不想見到自己的帳號被停權。 目前YAHOO提出的解決方式,就是寫信給客服單位,還要互相給評價,還要舉證 這樣才能當作雙方沒有完成交易 但是當然就各位所知一樣,YAHOO客服單位都是請「單細胞細菌」來當服務人員 每次只會貼固定格式文章,然後就要不斷的舉證、舉證, 一件小事情都要寄信來回3、4次才能解決,根本就是在搞賣家 所以每次雙方同意不完成交易我就很苦惱 移除他也不是,不移除他我又要被收3%,用賣方因素我會被記點(但是我根本就沒錯) 我寫信給客服又要花我很多時間,叫買方寫買方又愛寫不寫 尤其是我每個月都有30幾件,真的是很浪費時間 YAHOO的邏輯說真的真的有很大的問題 難道說交易不完成就只有兩種可能,賣方的錯或是買方的錯嗎? 他就不能設計一套叫做「雙方同意取消交易」的功能嗎?(以前EBAY、露天都有) 每次都要叫雙方寫信,做事真的是白木到極點了 我真的覺得自己花了3%買到了一堆的爛客服以及糟糕的功能 完全都沒有站在「使用者的角度」來寫介面 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19.23
Charles11098:設計了「雙方同意取消交易」...以後她就收不到3%了 05/14 16:26
fdav:我倒比較好奇有誰因為被記點多次後就被停權的?XD 因為到底 05/14 16:54
fdav:被記幾次才會被停也是一個y拍的謎啊~~~ 05/14 16:55
fdav:或者你可以跟買家說其實這只是yahoo的警告方式而已,反正買家 05/14 16:56
fdav:不要多用就沒問題,請他體諒一下你身為賣方的立場試試囉 05/14 16:56
power241:不會不要用呀! 05/14 21:02
orator:EBAY好像如果是"雙方同意取消交易"不會退回成交費... 05/14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