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ttalk (hihihihihi)
看板e-seller
標題超誇張................
時間Sat Oct 13 18:26:38 2007
YAHOO又來了,又給我一個警告信,什麼狀況都沒說,就說我「多次違反規定」
我想了半天,該繳的費用我都繳了,也沒有刊登聯絡資料等等
寄信給他問什麼原因
原來是上賜賣東西給別人,別人去YAHOO申訴交易糾紛,於是我就獲得了一個警告
這實在是太誇張了,隨便一個買家,隨便一句話,就可以讓賣家得到一個「警告」
也不來先問問賣家狀況,就直接給我警告?
能請問各位交易糾紛而產生的警告是依據哪一條規定給的?
這樣子我的保障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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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223.6
→ yun1014:看著他最近邀那些賣家拍廣告 看在眼裡真諷刺 10/13 21:12
推 malegob:樓上的...我也同感!! 10/14 03:42
推 lovingwu:趕快換到露天吧 啞唬不會給你任何保障的 10/14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