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dnightlove (夜想)
看板e-seller
標題Re: [心得]莫名奇妙的人一一a
時間Wed May 14 15:39:52 2008
「關於我」寫的東西是不能當成交易契約的
換言之買家看了也可以當作他沒看到= ="
解決之道只能寫在商品頁面囉……多打一點字就可以減少交易糾紛也好啊
我都把交易相關規則像是付款期限、寄貨方式等都打在記事本上
開賣場的時候直接複製貼上就ok了,不會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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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6.98.143
→ Cat0107:我都寫*下標即代表同意關於我內容所述*耶,降沒用嗎? 05/14 23:24
→ midnightlove:從法律上來講只有商品頁面所載內容可以視為交易契約 05/15 14:09
→ midnightlove:因為"關於我"隨時都可以修改啊 05/15 14:09
→ midnightlove:這是讀法律的朋友說的,有錯的話還請強者指正^^ 05/15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