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tech (愛的科技)
看板e-seller
標題Re: [運送] 賣家收運費55元卻自己送到家裡來的問題
時間Thu Oct 16 15:16:12 2008
如果賣家親自寄送 放進買家信箱 結果因故遺失或投錯
或是遇到爛買家 就一口咬定你沒出貨
那誰要負責?
你有證據是你有放進或放對信箱嗎?
個人覺得既然都收了郵資 這個責任就請交給郵局吧
以賣家的心態來看 至少拿得出寄貨證據
以買家的心態來看 當然是越便宜買到越好囉 誰希望明明可面交又要被收郵資
若真的想收 也該盡到告知責任
55元是掛號費用耶 用平信的方式送貨(至少也按個門鈴 叫人下來簽收)
卻收掛號費用 有點糟糕喔!
若走路花時間就是理由的話...
那我到我家附近面交也要個花時間耶 走路的時候也要保護商品 以免商品掉地上
還要頂著大熱天 好累~
我要收到30元~55元郵資 到底有多少人願意接受這個收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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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vetech 來自: 118.166.116.119 (10/16 15:17)
推 moocya:丟信箱遺失就賣家自負責任阿...當然是找人簽收...- - 10/17 08:49
→ moocya:有版友說得很好,塞信箱就等於平信....不合理 10/17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