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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賣家親自寄送 放進買家信箱 結果因故遺失或投錯 或是遇到爛買家 就一口咬定你沒出貨 那誰要負責? 你有證據是你有放進或放對信箱嗎? 個人覺得既然都收了郵資 這個責任就請交給郵局吧 以賣家的心態來看 至少拿得出寄貨證據 以買家的心態來看 當然是越便宜買到越好囉 誰希望明明可面交又要被收郵資 若真的想收 也該盡到告知責任 55元是掛號費用耶 用平信的方式送貨(至少也按個門鈴 叫人下來簽收) 卻收掛號費用 有點糟糕喔! 若走路花時間就是理由的話... 那我到我家附近面交也要個花時間耶 走路的時候也要保護商品 以免商品掉地上 還要頂著大熱天 好累~ 我要收到30元~55元郵資 到底有多少人願意接受這個收費呢? -- The end is the beginning. http://blog.roodo.com/raura 貓君‧阿部サダヲ(Abe Sadao) 愛好誌 http://blog.roodo.com/neko_sadao 戰戰兢兢記錄可愛的貓君大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16.119 ※ 編輯: Lovetech 來自: 118.166.116.119 (10/16 15:17)
moocya:丟信箱遺失就賣家自負責任阿...當然是找人簽收...- - 10/17 08:49
moocya:有版友說得很好,塞信箱就等於平信....不合理 10/17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