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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常會評估自己送能否比用寄的快到 如果能夠比郵差或者超商取貨快 我就會連絡買家 告知我會讓他提早收到貨 通常他們都很樂意 不能比寄送快到的 就算在我家隔壁也一律寄出 至少出貨後就不用負擔延遲的責任 我自己的商品比較多是免運費的 所以比較少退運費的問題 但是有時候訂購的金額比較高一點的買家 即使是免運費我也會減免零頭給他 例如免運商品1120元的實際運費55 那我就退20 這樣我不用花到那麼多運費 買家可以提前收到又減少花費 大家都開心 而且有一點很重要 只要是送貨不收款的 我都一定會填寫郵局的包裹單讓對方(不管是誰)簽收 以免將來無憑據 那些要面交收現的應該不會說沒收到 頂多再收一次錢 多賣一筆囉!! ※ 引述《Lovetech (愛的科技)》之銘言: : 如果賣家親自寄送 放進買家信箱 結果因故遺失或投錯 : 或是遇到爛買家 就一口咬定你沒出貨 : 那誰要負責? : 你有證據是你有放進或放對信箱嗎? : 個人覺得既然都收了郵資 這個責任就請交給郵局吧 : 以賣家的心態來看 至少拿得出寄貨證據 : 以買家的心態來看 當然是越便宜買到越好囉 誰希望明明可面交又要被收郵資 : 若真的想收 也該盡到告知責任 : 55元是掛號費用耶 用平信的方式送貨(至少也按個門鈴 叫人下來簽收) : 卻收掛號費用 有點糟糕喔! : 若走路花時間就是理由的話... : 那我到我家附近面交也要個花時間耶 走路的時候也要保護商品 以免商品掉地上 : 還要頂著大熱天 好累~ : 我要收到30元~55元郵資 到底有多少人願意接受這個收費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