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venus:郵局怎麼可以隨便給人家簽收 05/19 14:50
→ Lavenus:這郵局要負責任吧y 05/19 14:50
→ S923:郵局也不知道那裡沒那個人吧 同居人是可以幫簽收的 囧 05/19 15:19
→ FChing:如果郵局證明是他們簽收...算侵占吧? 05/19 15:50
→ yun1014:不能請郵局幫忙要回來嗎@@ 05/19 16:26
推 S923: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沒講怎麼處理... 05/19 16:46
→ S923:囧 上一句沒推到 05/19 16:47
→ S923:郵政法 39條 誤收他人之郵件,故意不返還者,處新臺幣二千元 05/19 16:47
→ gomaki:感謝回覆~現在就是買家跟我這邊都打算再登門去要... 05/19 17:12
→ gomaki:S大說的方法的話.是不是我們要請郵局的人一起過去要才行? 05/19 17:12
推 S923:我不知道耶...我只是查法條 不過不還的話可以嚇嚇他吧XD 如果 05/19 17:14
→ S923:他真的有簽收的話 郵局會有記錄 05/19 17:14
→ gomaki:現在就是查出記錄.去要郵件要不到..才想說該怎麼辦才好OTZ 05/19 17:15
推 S923:有問郵局的人怎麼處理嗎? 辛苦你了~ 05/19 17:16
→ S923:還是去pttlifelaw問看看? 05/19 17:17
→ gomaki:我再轉到郵政版問問看~太感謝S大了>< 05/19 17:26
→ S923:唉唷~我根本沒幫到你啊T^T 祝你早日拿回來 05/19 17:28
→ tzou09:建議請郵局幫你報案~警察幫你跑一趟~書應該就拿的回來了 05/19 22:21
→ gomaki:明天再試試看.後續會再上來報告的T^T..真的不想勞師動眾啊~ 05/19 23:30
推 kakakaka:是買家沒有更新地址,而你只是照地址送東西...你有何錯? 05/19 23:53
推 celiachung:我記得可以調簽收者的資料說,但沒有實際作業過.... 05/20 10:11
上來報告後續..T__T...
電話直接給簽收者了..是位老人家.他說一簽收完.郵包就被人偷了
所以.他也不知道.頂多看賠多少.但不負責全部
就這樣
這真是最爛的發展.書也拿不回來.根本是羅生門狀態
現在還要煩惱賠償的問題.....
※ 編輯: gomaki 來自: 118.165.138.60 (05/21 23:23)
推 icanbetheone:馬上就被偷了??這樣可不可以告他侵占阿!一定要要求他 05/24 21:42
→ icanbetheone:負責全部吧?不是自己的東西還簽收,弄丟也是他的問題 05/24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