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aoso:謝謝大家的建議,我還是拒絕他好了 10/20 19:46
最好是不要吧
蠻麻煩的
而且他萬一又反悔說他不要了叫你退錢
也是很麻煩
之前我賣一台ipod nano,四千元
也是有個買家說希望分期付款
他先付我兩千,剩下的兩千等七月再給我(賣的那時是五月)
叫我東西可以先留著,七月他匯給我錢後再寄給他
可我有上來問,大家都說不要,於是我就挽拒了他的提議
後來ipod nano在六月時就賣掉了,賣給一位約面交的學生
除非你的東西很難賣,不然最好是不要接受這種分期付款吧
※ 引述《chaoso (好累好累...)》之銘言:
: 最近在網路上賣一個商品(BBS上拍賣)
: 價值大於1萬元
: 買家說最近手頭緊
: 希望能先付一半,另一半下個月再付
: 不知道我有什麼辦法可以確認買家會付剩下的錢呢
: 是要訂契約嗎
: 還是只要留他的詳細資料就可以了
: 因為現在詐騙集團很多
: 實在很害怕
: 請大家教教我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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