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icgreet (grant)
看板e-seller
標題Re: [法律] 這樣有算公然侮辱嗎~?
時間Thu May 27 21:12:36 2010
※ 引述《magicgreet (grant)》之銘言:
: http://goods.ruten.com.tw/item/qa?11090210159842
: 問題3
: 看他賣的東西還有ID 應該還是學生
: 但是跟PTT不同ID..
: 有點誇張-.-
27號凌晨利用google找到他的 真實姓名學校位子
然後跑去大安分局報案 不過因為沒有印表機所以沒有把證據列印下來
早上睡過頭直接去公司
在公司打電話去學校計中反映
下午對方就打來道歉了
因為我念在對方是學生所以沒直接去備案
不然這算是刑事 沒得私下和解 真的網路打嘴砲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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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0.90
→ melisma:這種的道歉後就會和教官在背後婊你 沒告下去太可惜 05/27 21:53
推 lostsky93:刑事也可以撤告阿..公然侮辱或毀謗都可私下和解 05/29 00:53
→ magicgreet:警察說不行...真是的 05/29 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