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tamado715:原PO意思是遇到奧客也要禮讓就對了.................... 07/01 14:28
賣家可以不理買家退貨的要求
但有可能會遇到以下情況:
http://ppt.cc/3Kl,
被告詐欺就算最後沒事
跑法院也很麻煩吧
建議就算了,和氣生財
※ 引述《magicgreet (grant)》之銘言:
: 這邊想討論一下
: 我認為退貨也要賣方負責是有問題的
: 你說七天鑑賞我能接受 畢竟你沒看到東西
: 但是為什麼運費也要賣家負擔就很奇怪
: 你今天要出門買東西 坐車 走路 都是花你的時間
: 對於運費來說也是相同的意思
: 利一些奇怪的法則 變象扼殺網路的便利性
: 明年又多一條腦殘法條 下單就要出貨
: 那我要玩對手 只要一直買一直退就好了 根本沒有保障到賣家
: 看到一堆買家還沾沾自喜...難怪拍賣成立多年 一直沒進步
: 大陸的掏寶 已經遠遠超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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