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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rizona (marizona)》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CVS 看板 #1EQE6Hw5 ] : 作者: hoyumi (常出現型男幻覺的宅男) 看板: CVS : 標題: [新聞] 網購500元商品 超商取貨卻被冒領 : 時間: Thu Sep 8 23:38:55 2011 : 網路購物到超商領貨,怎麼會遭人盜領?新竹一名黃小姐花了500元網購商品,收到取貨 : 簡訊後就前往指定超商,但店員卻說沒有她的包裹,調閱監視器發現,竟然是一名和她同 : 名同姓的女子拿走包裹,超商店員沒有比對配送編號,就讓別人盜領,業者坦承疏失,但 : 誤領包裹的女子卻不肯歸還商品,現在也可能觸法。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51826/IssueID/20110908 統一超商公司公共事務室表示,經查確實是一名與黃小姐同名同姓女子領走包裹, 巧合的是,當日該名女子也有一件商品指定在新縣政門市付款取貨, 門市人員才誤以為兩包裹都是同一人所有。 事後門市雖然聯繫上誤領包裹女子,對方拒絕返還商品 == 黃小姐的包裹是已經匯了款,單純網購取貨 另一位的包裹是付款取貨,超商店員以為兩件包裹都是同一人而交付 補個八卦 有網友說  看新聞好像500元買的是櫻桃... 不還的原因.. 可能以為是送的,所以把它吃了 ※ 編輯: rpg 來自: 219.84.232.44 (09/09 20:04)
moocya:自以為撿到好康..不還是怎樣?廠商寄錯都要還了 09/09 20:16
Estie1027:...誰會送500元的櫻桃給他啊!而且是付款取貨也沒懷疑? 09/10 11:24
marizona:要賠吧 =.= 但是當事人應該會凹 想說是你們自己要給我的 09/10 13:28
melisma:超商該負最大責任,自己給人家的沒理由叫她全賠,又不是她 09/10 17:47
melisma:撿到的,連撿到都可以合法拗三成了... 09/10 17:48
marizona:免錢的最貴 自己也多半竊喜燜不吭聲的收下 明明是兩個單 09/10 17:50
marizona:不過櫻桃這個真的就尷尬了 如果不是吃的應該是會還的 09/10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