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spen:所以他的目的是想收到貨"看一下"而已嗎? 08/15 21:40
→ atorneychien:其實他只想用一天 婚禮或面試用 08/15 22:20
他現在一直跟我揮領帶寬度錯誤的問題,
他居然這樣給我量領帶的寬度 (錯誤方式),這已經是叫"量邊長"了吧? 不是寬度好嗎?
http://i.imgur.com/MLeWo3n.jpg
正確量法是這樣的
http://i.imgur.com/B8h5EmW.jpg
氣到一個不行! 難道因為他的錯誤常識,我就要活該死好?
推 dongku:買家承擔運費,告訴他要退可以,請自行負擔來回運費 08/15 22:28
有看到消保法說這樣不行耶? 運費也要賣家付…
推 sweetpotapo:改成代買的服務,不就不適用消保惡法19了? 08/16 01:31
可是賣場上我沒寫代買二字 > <
→ duncanho:想用一天,那領帶都有折痕了,哪能給他退 08/16 03:17
我們的領帶就算折一整天也不太會有折痕,若有的話,用熨斗燙一下就回覆原狀了…
完全不知他有沒有用過……煩吶> <
推 shougene:叫他去找消保官,無條件退貨不是這樣用的 08/16 09:31
我老爸是說不要鬧大,隨他去吧
我已經請他把領帶放警衛室,我已帶錢去把領帶換回來了,哎!!!! 奧客真的是很○○
推 secv:請他回復未使用的原狀,不行就付整新費,這也是消保法規定的 08/16 09:43
我們的領帶就算折一整天也不太會有折痕,若有的話,用熨斗燙一下就回覆原狀了…
完全不知他有沒有用過……煩吶> <
而且我只用領帶專用紙盒寄的,要打開才看的到領帶耶~~
推 sweetpotapo:樓上是說,民法259條,可以試試,有機會 08/16 13:12
推 givigan:商店的他系統會多一個記錄 郵局的好像不會 08/16 14:02
→ givigan:未取貨的話拉 08/16 14:02
如果商店不取貨,故意整賣家的話,用假名、假電話好像也沒差? 對不對?
難道真沒一個完美的辦法? 哎~~~可惡呀!!!!
※ 編輯: rescuecro 來自: 59.105.32.204 (08/16 15:47)
推 dongku:超商取貨其實有事先預防的小撇步,例如出貨前先看賣家評價 08/16 16:29
→ dongku:通常沒有負評+有多個正評價的都可以放心出貨 08/16 16:29
這個人評價蠻高的,而且沒有負評和普評……哎! 要刁難真的無所不用其極!
最新藉口是領帶兩邊不對襯,因為差0.1~0.2cm
如圖: http://i.imgur.com/uY4yoUT.jpg
目測0.2cm差距不對襯你沒有用尺量看的出來???????????????????????? 鬼眼嗎?
而且重點是,還好我有在賣場標示"手工製造,會有0.5cm的誤差,介意者勿下標"
他想拿這點來合理化,門都沒有! (雖然也已退款了啦,但還是想爭一口氣)
氣到快瘋掉! 都退錢給他了,還給我普通評價!!!!!!!!!!!(極為重視普評> <)
衣飾手工製造根本就不是3c那種sop機器可以計算0.001的誤差,噢~拜託!!!!
→ dongku:沒有評價、或少評價的我都會藉機打個電話確認一下,很多新 08/16 16:30
→ dongku:手買家是真的剛註冊而以 08/16 16:30
→ dongku:超商取貨付款可以為您生意帶來不少生意哦,我開放後大約增 08/16 16:31
→ dongku:加了有30%左右,如果是專職的賣家會建議開放超取付款 08/16 16:32
→ dongku:另超商取貨的運費才60元,ezship70元,應該比大部分的物流 08/16 16:33
→ dongku:貨到付款的費用低,如果買家沒取損失也比較少 08/16 16:34
也對!! 來回應該只收60元對吧? 那我決定改超商了!!!
推 sweetpotapo:給他負評,要提醒其他賣家小心這個人 08/16 18:48
推 sweetpotapo:yahoo的話,先交易提醒,五天後,棄標,移除買家,然 08/16 18:50
→ sweetpotapo:後給他負評 08/16 18:50
其實移除買家,買家還是可以給評價耶~ 我怕報復性評價…
我目前已3500以上的評價了,無負評,不想為了他破蛋 > <
推 hhi0531:我合理懷疑他用過一次之後想退掉,不肯換貨的心態可議 08/16 20:27
完全沒有證據...沒法度> <
→ atorneychien:台灣的爛法律 考慮一下退出台灣去別國 或換商品賣 08/16 22:53
哎…(哀傷)
我真的很開心有這個的地方讓我大吐苦水,雖然改變不了什麼,但是至少有大家可以讓
我吐吐怨言,心情就好很多了> < 謝謝你們願意聽我講話,凹嗚~~~~~~~
推 duncanho:評價維持不易,那就退他送黑名囉 08/17 01:21
已送他黑名了! 而且,如果依他這種標準購買衣服,他根本沒衣服可以穿!
衣服的誤差更大! 可惡~~~~~~~~~~~
※ 編輯: rescuecro 來自: 59.105.33.252 (08/17 01:25)
推 frank75528:天呀,這真的很嘔耶......... 08/19 11:54
→ frank75528:消保法真的是無限上綱,遇到澳客實在很衰X 08/19 11:56
推 glassby:小賣家在網購上不適用消保法19條,消保法上所稱客體是企業 08/22 21:11
推 glassby:經營者,個人不包括,這是消保法的立法意旨。如何判定企業 08/22 21:13
→ glassby:經營者是以是否有成立公司機構或有無統編 08/22 21:14
推 glassby:更正!應該說以是否以經銷商品為營業者為認定 08/22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