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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前文恕刪0_0 小弟想藉這個話題請問一下 (因為有許多專家還有知名小說家!) 角川輕小說的版權歸屬部份他這樣寫: 9.獲獎作品之出版權、商品化權利及著作財產權等皆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這個部份的白話版是什麼呢XD 沒有著作權人格,是不是保留改動權? 但智財出讓,應該也表示不管主辦單位怎麼搞 獎金領了就是被買斷的意思吧0_0? 本篇如有不妥之處還請版主提醒小弟必自D >"< -- 以下不知所云: http://luridness.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23.49
GreenGear:通常都是法律顧問會要求主辦單位加入這條 有問題時律師 09/28 01:12
GreenGear:好幫出版社處理 不過基本上作者有意見 出版社還是會溝通 09/28 01:14
bloodyshan:想了想,作者如果想要溝通是不是獎金就不見了XD 09/28 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