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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正好去公司問了一下, 結論是,第四跟第五名的春天合約是只有簽下這一個故事, 這分出版合約的版稅多少還不知道(其實也不關我的事), 但不會規定該作者幾年內只能給春天出版這樣的流氓條款。 種種衍生權利的改編,也不會鎖死給主辦單位,簡單說就是不會跟你要啦。 目前知道是這樣。 至於前三名的種種出版與改編的權利倒是主辦單位都要了,這算是比賽常態。 覺得一百萬或二十萬很少的人我認真覺得不要參加比較沒有憾恨。 也有人問我經紀人(這個獎她在處理的啦,所以我其實是幫曉茹姐), 拿了獎,但事後覺得不划算(比如第四名), 是否可以宣佈不領獎了以保留作品權利...也就是放棄獎項,自己找別間出版社出版? 這點我不知道,只知道要領獎一定要簽同意書。 但因為沒中頭獎所以放棄獎項,這種事, ......一方面我覺得是有點屌,卻也覺得未免輸不起。 大家可以討論這一點。 還有問題的話整理一下我再幫大家問。 春天的合約如果有實際的趴數出來,我也會貼啦。 (我也贊成事先公佈趴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93.55
fiveminutes:喔喔,辛苦了! 10/07 02:26
smaljohn:放棄獎項的可能是因為覺得或許可以碰運氣到別家拿更大獎? 10/07 02:50
fiveminutes:可能會覺得不划算吧 10/07 02:58
white07:感謝解答推!!! 10/07 12:54
egozentriker:感謝熱心解謎推 :P 10/07 15:12
bloodyshan:辛苦!感謝! 10/08 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