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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我最早在網路上寫的時候都亂用標點…… XD 後來開始比較在意了, 也會特別注意諸如全形、刪節號要六點、破折號要兩個、避免飄飄樂(~)的這些常識。 不過平常寫文就比較隨便就是了,想XD就XD,想科科就科科(?), 寫小說就會比較注意一些。 但我覺得似乎也不是那麼簡單拿捏, 比方文章中忽然插入一段「……」,這也不是很標準的用法, 或者說這似乎是比較「漫畫式」的用法, 不過很多時候在小說裡使用,卻還是在效果上比其他方法來得方便。 所以我在想,這或許跟「讀者的閱讀習慣」有關,比方如果我去投文學獎的稿子, 就絕對不會有這些用法,但是對象如果是網路小說或輕小說, 從效果上來看,這樣用反而是「比較」好的。 讓我印象比較深刻的,是編輯曾幫我把驚嘆號改為「!?」的事, 那時候我有點訝異,可以這麼用嗎? 編輯說在這裡他們平常是可以的,我也試著用不同的方式呈現看看, 結果也發現用「!?」在效果上確實也是最好的(這還是牽涉到讀者的習慣)。 所以我一直在想,我們一直在談標點符號要避免哪些錯誤的用法, 不過這件事似乎也因讀者或者文體(如果網路小說或輕小說算一種文體)而有差異? (而且也不斷在改變) 就好像我們現在沒什麼人會用人名號與書名號了(不過我出考卷還是會把人名劃線), 以後搞不好連XD跟orz都可以用了。 倒是手上兩本有關標點符號的書,對這件事的嚴謹度也有一些差別。 比方有一本有提到「……」的用法,另一本就沒有。 不過我自己覺得飄飄蟲跟點點樂、驚嘆號那些都還算好辦, 比較常感到困擾的是破折號跟分號,總覺得有些時候不太好拿捏…… 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142.103
bugbook:「分號很NICE的,作者一定有什麼誤會。」(作者:"泥騙偶") 01/03 10:42
egozentriker:分號很耐死的, 我段落太長又不能段就會用一下 01/03 11:25
egozentriker:我個人比較敏感的是頓號 很多的文我會有種喘不過氣 01/03 11:26
egozentriker:然後爆青筋 啊你是在小學朗誦課文嗎ORZ 01/03 11:27
white07:漫畫真的影響我甚多,很多表現手法都很漫畫,最近讀比較多 01/03 12:24
white07:中文書才漸漸平衡回來orz 01/03 12:25
white07:冰老師這篇發人省思,我輩以為寫作者能主導潮流,但其實還 01/03 12:28
white07:是受制於讀者類型比較大 XD 01/03 12:29
eriy:徵文寫到一半,看到這串突然在意起標點符號的問題,有哪些不是 01/03 13:52
eriy:標準用法其實有點難拿捏,就像是"!?"我以為是可以用的,因為它 01/03 13:53
eriy:同時表達出驚訝中帶著疑惑 (還滿好用的...orz) 01/03 13:57
memes:其實我覺得這種事是計較不完的,在意注音文的人,可能標點 01/03 18:44
memes:符號就有問題;在意別人標點符號用法的,自己可能還有很多 01/03 18:44
memes:贅詞贅字…… 01/03 18:45
cynroya:冰老師所言甚是。像一向很注重標點正確性和錯別字的我 01/03 21:51
cynroya:最近也發現到自己有不少「長久以來把錯的當成對的」用法 01/03 21:51
Evam06:我好像一直都錯很大orz。最近有慢慢在改了…… 01/03 22:12
Nashooko:這是實話。雖然我很堅持不能用錯誤的標點符號,但也許有 01/03 22:32
Nashooko:些符號實際上是不正確的,而我卻毫無自覺。 01/03 22:33
Nashooko:但像這種問題,我是覺得只要改正就好了。積非成是這句話 01/03 22:34
Nashooko:也只是建立在習慣上,而習慣是可以改正的。 01/03 22:35
saweo1437:真的有看過學生把orz當形容詞放在作文考卷裡過,會傻眼 01/05 13:43
Jackalxx:那算什麼,幾年前不是還有天才教授把orz出到學測考卷上? 01/08 16:23
memes:orz那是改錯題,本來就沒什麼,是新聞拿來亂炒作吧? 01/13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