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ba (翩然)
看板eWriter
標題Re: [問題] 請問這樣的同人可以發表嗎
時間Sat Jan 16 07:29:35 2010
以上恕刪。
因為我是想提個題外話,但又跟這個討論串有點關連性…
其實漫畫小說的同人作的確有個很大的障礙,就是寫得再好也難以商業出版,除
非取得「原廠」的諒解或同意。
但網路遊戲這塊卻是別有蹊徑的。
當然,網路遊戲的諸般設定版權還是在原廠手上,貿然寫了直接出版一定會出問
題。但據我所知,有幾家出版社對「網路遊戲小說」頗有興趣,如果各位手底有
稿,不妨投石問路一番,說不定有意外的收穫。
這部份通常出版社和網路遊戲公司會互相合作來造勢,說起來算是條不錯的路。
只是最好標明是出自哪個遊戲,該跟誰合作,資訊越齊全當然是越好的。
今年有幾家出版社跟我透過口風,只是我身體不好,正常稿要寫不來了,實在沒
力氣去寫這些,只好推辭了。
我會這麼注意這個問題,當然是因為…我就是個魔獸世界迷,寫過幾十萬字的同
人。但商業出版是出版社出面向智凡迪洽談,智凡迪向暴風雪那兒洽商,拿到了
備忘錄,才能夠出版魔獸同人的。
但稿子我是挑過了,總不能出版兒童不宜的十八禁…
十八禁我另出同人誌了。(掩面)
正因為我對魔獸很有愛,所以寫起同人更有勁,我也能夠了解寫同人的人那種狂
愛的心情。
說真話,寫同人的好處就是設定都已然完備,寫起來困難度減少很多,也更好發
揮。我也覺得寫作從這個角度去切入更容易入手。
但我想建議的是,寫同人最好採納的是「設定」,而不是「人物」。因為設定是
種費力勞神,甚至有些煩人的鬼東西,最好入門的方法是多方揣摩,所以在同人
寫作時就能注意並且學習之。
但人物…故事,就是人發生的事情。沒有人就沒有故事,沒有故事就沒有小說。
可以說寫作的基礎和起點就是塑造人物。既然設定已經減輕一半多的工作了,真
的有志往上走一步,就在既有架構裡孕育自己的人物吧。
這樣的同人兼顧了有愛和進步的可能,比較有積極性。
坦白說,寫同人時是我心情最愉快的時候…雖然我也不懂為什麼寫同人反而會狂
奔到停不下來。
當然只是建議啦…只是對同人寫作太有愛了,忍不住多嘴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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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子談鬼說狐,案牘勞形,窮經而皓首。然日漸虛耗,感來日無多。
一日泣於倫子曰,「吾墓望銘之『彼皆耗盡,再無所存』。」
倫子慨然應之,曰,「必銘『此人已乾』。」
--蝴說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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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103.43
推 Philostraw:耶耶?蝶姐十八禁的系列多到可以出合輯了=口=? 01/16 08:22
推 pippychen:推魔獸XDD 玩魔獸可以激發不少靈感 01/16 09:40
→ pippychen:其實最近看到一部小說《傲慢與偏見與殭屍》也是原作改寫 01/16 09:41
→ pippychen:跟同人應該也算有異曲同工之妙 可以參考看看XD 01/16 09:41
推 baelrog:那方便透露有哪幾家對這塊有興趣的嗎?手裡一堆舊稿,不丟 01/16 09:57
→ baelrog:白不丟:P 01/16 09:57
推 lovemeangel:其實我也滿想知道的。最早看到的遊戲小說是藍狐的幻三 01/16 10:05
推 ssarc:可以考慮出東方的同人,東方作者神主非常歡迎二創,也為了保 01/16 10:39
→ ssarc:護這些二次創作者至今都沒有商業化。東方二創幾乎是日本前幾 01/16 10:40
→ ssarc:名的多 01/16 10:41
推 Nashooko:想知道有哪幾家對這塊有興趣+1._./ 01/16 12:28
→ seba:個人誌(十八禁)早出了…十四萬字。(暈)都快賣完了… 01/16 13:57
→ seba:至於有哪幾家…我寫信問一下好了,因為我推掉以後,不知道 01/16 13:57
→ seba:不知道他們系列還有沒有推。魔獸倒是可以問問城邦的遊戲雜誌 01/16 13:58
→ seba:不過遊戲同人小說還是盡量寫得淺白些比較好 照顧讀者一下… 01/16 13:59
→ REPEN:出版社是先找作家配合寫?還是寫完才找出版社配合? 01/16 18:06
→ cynroya:前者的可能性比較高吧……因為後者的作法我碰了兩次壁orz 01/17 20:49
→ cynroya:寫的是RO,投稿都被出版社打回說「沒玩的人無法進入狀況」 01/17 20:50
推 REPEN:果然如此,一般他們是為了要搭配遊戲才把他們文字話的吧 01/17 20:53
→ REPEN:不過這樣CASE配合下來感覺拿的錢也不會多了 01/17 20:54
推 chenglap:不, 這些的稿費才高... 01/19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