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mes (風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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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寫小說時用第幾人稱的疑問
時間Tue Apr 13 09:48:00 2010
: 推 Jackalxx:題外話,我覺得福爾摩斯是第一人稱,主角是誰不關敘事者 04/13 01:06
: → Jackalxx:的角度……如果今天將小說寫成「華生寄給福爾摩斯的信, 04/13 01:06
: → Jackalxx:其中描述福爾摩斯的事蹟。」我覺得才算第二人稱 04/13 01:07
我覺得「腐」爾摩斯是以華生為角度的第一人稱,這應該是沒問題的。
(雖然中間也出現過福爾摩斯以第一人稱敘述的章節,
因為華生不爽福爾摩斯老是抱怨他的寫法,就叫阿福自己寫寫看)
不過以這個故事來說,改為第二人稱在技術上雖然可以,卻還是原本的第一人稱較好。
: → Jackalxx:事實上魔王爸爸的十六封信我也覺得是第一人稱,雖然手法 04/13 01:07
: → Jackalxx:也是用信,但信中內容卻是魔王等人對收信者「自述」故事 04/13 01:08
: → Jackalxx:,而非以「你」為觀點來說故事。 04/13 01:08
我「本來」也以為是這樣(會這樣說就是後來不一樣),嗯,或者說,
最初開始是因為奇幻板中「第二人稱」的相關討論,
因而想到用書信的方式來陳述故事。
後來寫的時候,便發現如果我太在意人稱的問題,
這部作品就會變得很不自然,
再者,因為這些書信的描述對象是「未來的孩子」,
所以描述者不可能在書信中期待對方會有互動,
描述的內容也完全以描述者(我)自己的事情為主。
相較於完全以「你」來敘述,甚至將讀者的行動、想法都一起決定好的寫法,
(例如:你走進房間,看見一張沙發。你走了過去,將沙發推到一旁……)
感覺起來不太一樣,畢竟裡頭有太多的「我」。
不過最近查了一些文章,似乎第二人稱也有好幾種寫法,
而共同的定義是將描述的對象以第二人稱為主,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要把《魔王爸爸的十六封信》定為第二人稱,似乎還是可以的?
(也就是說,我一開始是想寫第二人稱,寫的時候卻不覺得是這樣,
最近又發現還是合乎第二人稱……XD
嗯,嚴格說起來,應該是「第二人稱與第三人稱交錯」,
因為還是有一些第三人稱的部份)
管他的!作品完成後,作者已死。
比起到底算第幾人稱或算那一類的文體,
我會覺得這樣的寫法與想塑造的效果(或想表達的東西)相不相符更重要。
或者說,如果換成另一種寫法,或把鏡頭以另一種方式聚焦
(比方聚焦在整個小城鎮,或者聚焦在一個主角周遭,
或聚焦在主角看得到的事情上,或聚焦在每個角色之類),
對於「作者想表達的事情」而言,是不是有更適當的寫法?
以我自己的作品《馬桶上的阿拉丁》第一集跟第二集為例。
第一集的作法是想塑造出非常快的節奏,所以需要強而有力的開頭,
以及期望能讓讀者快速進入劇情。
因此我採用第一人稱的方式,因為這是最快、最有效的方法。
不過第一人稱也有缺點,例如其他人的戲份只有在與主角互動才會出現,
再加上劇情的進展非常快速,就使每個人的特色顯得不明顯。
(當然,或許某些高手仍可以辦得到)
再加上主角被設定為一個比較普通、沒有強烈個人意見、優柔寡斷的角色
(但對於作者想呈現的效果而言,這卻又是必要的),
也因此讓第一人稱的缺點更被突顯出來。
好,現在問題來了。
身為作者要在「故事節奏」與「寫法」、「角色設定」上做個選擇,
如果是您,會選那一種?
嗯,我選了「故事節奏」。
這個選擇是有達到效果的,因為《馬桶上的阿拉丁01》的故事節奏「非常」快,
甚至快到有點超過我的預期。我一直認為故事的快節奏是很難維持的,
大約兩、三萬字就是極限了,即使你一直投下炸彈,觀眾也會對激起的火花感到疲乏,
所以通常都要在前面就做轉變。(如果衝三萬字才放慢節奏,反而會很怪)
不過這本的快節奏卻一直維持到五萬字,雖然不見得每個讀者都跟我的感受一樣,
但我覺得這樣的效果(以作者對故事的寫法而言)還蠻讓我驚訝的。
(寫故事的人一定明白,要維持快節奏到五萬字是很不容易的)
當然,當時為「故事節奏」而捨棄的東西並不只有這樣,
比方這個故事背後的設定很多
(雖然寫的時間很短,但之前卻花了很多時間去考證與蒐集資料),
但為了節奏快速,我就把這些東西統統往後丟,可以不要寫出來就不要寫,
因為那會讓我的故事節奏減速。
文字的部份倒是還好,因為我本來就比較習慣用淺白的文字
(希望是連小孩都可以輕易閱讀),文字的描述方式跟故事節奏搭配起來也還很ok。
但這些問題到第二集就浮現出來了。
我能不交待那些我在第一集裡捨棄掉的故事背景設定,
而且還可能要在一本裡同時承擔兩本的設定說明。
我也不認為這個故事有辦法一直以第一集那種快節奏繼續進行下去,那樣已經是極限了。
第一人稱與主角個性設定的部份,問題還是存在,
我知道我不可能繼續漠視其他角色的戲份,尤其「瑤依」那個部份的劇情是一定要呈現出
來的。
也就是說,我勢必要在第二集裡讓故事節奏降速,甚至要改變「視點」。
但從第一人稱的故事忽然改成第三人稱,
或者把以主角視點的第一人稱改為其他角色為視點的第一人稱,
太過劇烈的改變會讓故事變得很奇怪的。
而且兩線的故事節奏還不太一樣,因為兩個世界的設定本身就不同……
……去調整這點讓我吃了不少苦頭。
(這時候已經決定要用兩線進行故事了,關於這點在決定時也有一些優缺點的考量,
但這裡就先不說明了,以免愈寫愈多)
關於這部份,還想說的是:
我讀過一些讀者的評論,
有一位我一直很喜歡的書評家
(雖然僅只是網路評論,但我覺得這樣的名稱很適合)認為,
這是作者試圖想讓這個故事變得較有深度,結果捨棄原本輕快的故事寫法,
弄到兩者都沒顧好……
我覺得他的觀察一向很深入縝密,不過以作者的角度來說,
我卻覺得第二集若要繼續用第一集的寫法,反而會讓這個故事快速完蛋。
你必須要加入其他的元素,才能讓這個故事變得完整;
再者,那些加入的元素,也只是第一集為了故事節奏而捨棄的。
我知道變換人稱跟視點是很危險的事,所以在處理這裡的時候還蠻小心的。
不過在寫的時候,我還是忍不住想試一下交錯的方法……
總之,我最後的作法就變成:
開頭一小段 章節主線
序章 視點在瑤依的第一人稱(序章是完整一段,沒有拆開)
第一章 視點在曉果的第三人稱 視點在瑤依的第三人稱
第二章 視點在瑤依的第一人稱 視點在曉果的第一人稱
第三章 視點在曉果的第三人稱 視點在瑤依的第三人稱
第四章 視點在瑤依的第一人稱 視點在曉果的第一人稱
……依此類推,到最後一章時併在一起,回到曉果為視點的第一人稱;
結尾再放一小段以香雞排(?)為視點的第三人稱。
老實說我現在對交錯的部份還是有點害怕,也不太確定這樣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因為如果變成這樣,閱讀起來會比較單純:
開頭一小段 章節主線
序章 視點在瑤依的第三人稱(序章是完整一段,沒有拆開)
第一章 視點在曉果的第一人稱 視點在瑤依的第三人稱
第二章 視點在瑤依的第三人稱 視點在曉果的第一人稱
也就是說,如果曉果就是第一人稱,瑤依就是第三人稱,這樣會單純很多。
不過可能是以前那種想嘗鮮的壞習慣使然,所以最後還是把同一章節用同一視點的方式。
當然這也不是沒有理由的,當時想藉由這種交錯,來讓兩人之間的關聯性更強。
(而且情節的安排是:前段是夢境,後段是劇情,這樣才可以強化夢境的連結,
比方第一章開頭的曉果情節,其實是瑤依的夢境)
不過這樣勢必會造成一些混亂,我並不確定讀者會不會對此感到困擾。
(後來發現我好像想太多了XD 其實大家更複雜的東西也無所謂)
至於故事節奏的部份,也因此而降速。(藉此也想接到後面的情節)
拉拉雜雜寫了一大段,其實想說的是,
其實我覺得每一種寫法,視點也好、人稱也好都有它的優點與缺點,
不可能都好或都不好,
主要的判定,還是要看作者到底想表現什麼?想呈現什麼?
然後在優點與缺點之間,挑選出一個比較適合的,
或者說,可以為優點而承受那些缺點的方法。
與諸位分享。
我一直覺得每個人可以說出自己在寫故事時運用手法的考量,
是一個很有趣的話題……(但很少有機會知道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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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17.90.3
※ 編輯: memes 來自: 163.17.90.3 (04/13 09:55)
→ memes:好像以前也寫過,不過這篇寫的比較完整一點XD 04/13 09:59
推 F23ko:說到馬桶,我想請問寫到第一集的第四章時發生什麼事? 04/13 10:04
→ F23ko:第一次看到那邊的時候,感覺上有點要翻車的感覺..... 04/13 10:07
→ F23ko:不是搖依那一段,搖依那段還好。 04/13 10:08
推 F23ko:前三章的連貫性很高,但到了第四章時,分段分很碎,也失去軸 04/13 10:10
→ F23ko:心。 04/13 10:10
→ F23ko:呃..... 我的「軸心」指的是給予故事明確任務的那種概念,例 04/13 10:11
→ F23ko:如:去地理研究社、找出製造裂痕的兇手之類的 04/13 10:12
→ memes:我明白你的意思 第四章算是一個轉變的接點 04/13 10:43
→ memes:交待一些事並放入新角色 以便承接下面的劇情 04/13 10:45
→ memes:事實上這裡濃縮了非常多東西 第五章還是瑤依 第六章就 04/13 10:46
→ memes:算是把東西都搞定,然後又再開始加速衝 04/13 10:46
→ memes:不過少了第四章,很多東西又會交帶不夠 或者要花更多篇幅 04/13 10:47
推 F23ko:了解 04/13 18:20
推 shihpoyen:看到一半突然發現是冰老師XD 04/13 22:03
推 honeyjoker:所以夜巡者那個系列到底怎麼算,我搞不太懂= = 04/14 02:33
推 Jackalxx:我是覺得,以信件之類的方式寫第二人稱,不可避免會有"我 04/15 01:17
→ Jackalxx:"的出現。應該說只有"你"反而奇怪,我說魔王爸爸沒有以 04/15 01:18
→ Jackalxx:"你"為視點的意思是說,雖然信中還是常常提到"你",但比 04/15 01:18
→ Jackalxx:較像在說發信人的故事0.0 04/15 01:19
→ memes: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因為我之前也是這麼想的XD 04/15 23:18
→ memes:只是最近查到有關第二人稱的一些討論 也有把這也歸類進去 04/15 23:19
→ loopuntil:我聽過一個說法是其實寫作只有第一人稱,因為都是作者在 04/16 13:34
→ loopuntil:說故事 想想也有道理 04/16 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