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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kumisa (尾巴)》之銘言: : 是這樣的 就在剛剛我發現自己的作品被盜用了 : 在網路上發表創作本來就有風險 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 但是寫完一篇創作會想與大家分享或交換意見 : 沒有想到有一天自己會遇到盜用的事情 : 我發表在網路,只要先行告知我 : 我幾乎都會同意轉錄或引用 : 重點在於"告知"  這是基本禮貌與對原創者的尊重 : (而且還寫自己下一篇都打好了 企圖盜用我下一篇 有拍照) : 不只盜用我的還盜用別人的 : 網路防不勝防  只能取決每個人的道德良心 : 我還是會繼續在網路發表創作 : 因為我需要大家的意見與肯定 : 只是這樣真的會讓人很灰心,寫了很久的文章 : 別人只要輕易的複製下載就完成。。。。 : 想請問,像我們這樣的網路創作者 : 沒有出過書是不是等於自己這份創作無保障? : 抱歉,我真的很生氣。。。。 不知道你被抄之後要走的途徑有哪些 但一般來說被抄襲後最重要的是證明自己是原創 從你的文中好像並沒有太正式的證據可以證明原創是自己 電子化的檔案雖然可以由發表平台的發表日來證明發表時間的先後 但效力其實不大 如果有人盜用你未發表的文章先你一步發表 那你不就慘了(其實同樣的問題在論文上也常發生) 而同樣的 對方也可以說,你盜用他的未發表文章來發表 所以光就網路平台的頁面備份正式度不足 建議可以在發表前 將文章列印成紙本後,以信件方式寄給自己 然後不要拆封 等未來有需要走法律途徑時 憑信件郵戳就可以證明原始文章的完成時間 這是比較法律上的保障方式 至於文學上瀟灑的證明法 就是能繼續寫下去的人才是"原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94.31
haua:短篇怎麼辦,不能瀟灑了XD 05/25 16:46
JJLi:所以我喜歡長篇(炸 05/25 17:01
ikumisa:不過每次印這樣好累...E-MAIL備份是真的不錯 05/25 21:58
Smaragdos:這時候BBS就有好處啦:發表日期不能修改 05/25 22:01
Smaragdos:要不考慮在BBS開個隱版放文章之類的? 05/25 22:03
ikumisa:你這建議不錯耶!!當證明嗎'?一寫完就先來PTT發表當證明 05/25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