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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因為看了有點不懂第四人稱的定義,但如果是混合第一、第二、第三人稱的話,在 一般小說中倒是常見到。   舉例而言,一個普通又老梗的言情小說- 大家都熟悉的 總裁小秘書 (從我老舊電腦中翻出的未完成稿件,文筆拙劣還請多包涵) 第一章的部分提到:   略帶輕快的腳步,施嚴弼邁開大步走了進來,他不吝嗇自己的微笑,因為他明白,這 小小的舉動是足以讓在場的每一個人為他的公司更為努力。   OL們心花朵朵開,一早就獻上最誠心的殷勤,只為了多看一眼施嚴弼的舉手投足, 她們寧願早起半小時梳妝打扮都值回票價。 *以上是第三人稱* 換個章節又提到:   「什麼……15元……不會吧?」髮絲上的雨珠兒正滴到那少的可憐的零錢上,抬頭 望向價目表,呵!竟然連一站捷運都坐不了。   怨天尤人不是自己該有的風格,但是此時,心情如天氣一般怎樣都美麗不起來。 跳個章節:   看著施嚴弼的嘻皮笑臉,絕對是把他千刀萬剮都不足以憐惜! *第一人稱* 最後章節:   這種大野狼愛上小紅帽的故事,總算告一段落。以後坐捷運時也多注意一下身邊的男 人,搞不好你也可以帶個總裁回家唷! *第二人稱* -- 以上,大概抓一下。 目前看過類似的方式,蝴蝶的書有,藤井樹有,剩下的言情小說非常多,網路小說也很常 見。不過採用那麼多人稱的方式寫,一定要拿捏得恰當,文章佔的比例還是取一為多比較 好,選其中一人稱寫法為主軸,其他輔助(最恰當為不超過五分之一),這樣文章看起來 比較不亂,作者也不會一下子你,一下子他的看得頭昏眼花。     如果我誤會第四人稱的意思的話,那還真的很抱歉!     只是提出這三種混合體的文章倒還真的挺多的,希望對提問的版友有點幫助!                                                   愛魚喵 -- 只是一隻愛魚的貓 http://www.wretch.cc/blog/imsorry78             我沒有什麼夢,是因為我的全部都是美夢。 eWriter 網路小說家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96.163
white07:也是 05/11 16:12
bm200300127:混合手法沒什麼不好吧 只要轉換視角得當 05/11 16:12
bm200300127:一開始可能有些讀者不習慣 後來仍然可以看得很流暢 05/11 16:13
stand1234:不過駱以軍的作品幾乎是每一兩段(甚至一兩行)就換一種人 05/11 16:17
stand1234:稱,和這裡的感覺不大一樣... 05/11 16:18
imsorry78:就單以第四人稱講 非單作品 05/11 16:27
winter67401:我有點頭暈了(@__@ ) 05/11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