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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將近兩年前的文章了,不過我還是想要借題發揮一下, 因為前一陣子看了刀大的殺手系列之後, 一時興起就寫了幾千字的「同人自創小說」-----或者說是致敬文 再怎麼樣自己也知道不可能拿去投稿或參加比賽, 後來可能會在Story板或者唬爛板以及自己的blog發文,本文開始之前 會特別標明是跟刀大的殺手系列致敬,背景設定完全套用等等 (人物就不確定了,目前還沒有寫到刀大筆下的人物出場) 正當我有這個打算po文的時候,就想到來爬爬好久沒回來的網小板的文章 而且印象中還有一系列的文章有提到這個議題,最後就決定來問問大家 這樣做……會出什麼亂子嗎? 畢竟先前的文章只有討論到出本,好像沒有提到在PTT發表這塊, 所以特別藉著這篇標題發問,謝謝回答的網小板鄉民們。 P.S.所謂設定套用就是在「三大法則、三大行規」這個部份。 P.S.2.決定寫殺手同人文的原因之二因為這個月BenQ電影小說比賽真正想拿來 參加比賽的那個題材寫不出來,只好轉寫別的文章來當作練習,文末也在此 祝福有參加該場比賽的網小板鄉民能旗開得勝。 -- 比爾塔羅占卜、食記 http://www.wretch.cc/blog/cbill412/17044851 http://cbill412.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68.66
physheepy:建議你尋求原作同意 九把刀之前的被抄襲風波你也知道吧 11/30 03:29
cola2009:出本是犯法的,同人都是出版社沒有告而已(利益糾葛)。就 11/30 17:59
cola2009:算有九把刀的同意也沒有用,因為這本書的版權出版社也有 11/30 17:59
cola2009:一杯羹,除非你拿到出版社蓋公司大小章的授權書,不然不 11/30 18:00
cola2009:會完全合法 11/30 18:00
LaPass:別說出本了,你貼在部落格上,就已經會被告了。 11/30 18:16
LaPass:只是作者通常不會這麼閒的去告,記住,是「通常」,不是不 11/30 18:17
LaPass:告。 11/30 18:17
KimuraBill:原來如此,看來只能寫來自己看看就好了XD 12/01 00:55
KimuraBill:謝謝大家的回答,祝大家好運:) 12/01 00:55
ralos:用相同設定就可以告??許多機器人小說,也都用艾西莫夫的 12/01 14:34
ralos:機器人三大法則阿??真的沿用設定就可能違法嗎? 12/01 14:34
ralos:出書違法或許還比較有可能吧?不曉得版友有法條可以指教一下 12/01 14:35
ralos:嗎?謝謝! 12/01 14:35
chenglap:說「引用」就是「我並非自身創作」, 不太一樣. 12/01 14:38
chenglap:你可以「根據艾西莫夫的機器人三法則」 12/01 14:38
LaPass:http://ppt.cc/hKi2 條文在這裡,自己去研究 12/01 16:54
LaPass:直接copy的那是另外一回是事,這邊不討論。 12/01 16:54
LaPass:你說的「相同設定」,會出問題的狀況就是「改作」這個問題 12/01 16:55
LaPass:改作是需要授權的。 12/01 16:55
LaPass:至於什麼樣的狀況算改作,什麼樣的狀況算原創,那東西是交 12/01 16:56
LaPass:給法官判斷的。當然,台下少不了原告被告在那邊硬凹。 12/01 16:57
LaPass:在法律上的認定很寬鬆,拿別人的設定來用,只要不是很白目 12/01 16:58
LaPass:的把人名、專有名詞通通弄成一樣,通常都告不成。 12/01 16:59
LaPass:例如說之前的語言跟顛倒啦.... 那種程度的相似在法律上應該 12/01 17:00
LaPass:沒事,那兩篇的差距還頗大的。 12/01 17:01
LaPass:啊對了,即使法律上沒事,也別這樣搞喔....要是對方在部落 12/01 17:09
LaPass:格上po文抗議的話,粉絲一人一句話就可以把人給淹了 12/01 17:10
cola2009:你用艾西莫夫的東西,他不爽當然可以告你啊,日本大家都 12/01 22:59
cola2009:在畫同人誌,同人誌也還是犯法的啊... 12/01 22:59
cola2009:這邊並不是設定雷同相似,而是整個移用,當然會有問題 12/01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