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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asunking (殞落的玉面聖尊)》之銘言: : 空見位在方丈之上 又具備練就易筋經的主客觀條件 推測他練就易筋經該當合情合理囉 : 在笑傲中易筋經是由方證決定要傳給誰 地位也是相當重要的指標 掃地僧縱然超凡入聖 : 但在寺中職卑位微 你以為以他這樣的人物 會半夜去翻練易筋經嗎 您又以「地位」論是否練易筋經了。 原文就表示「不以地位」論,這有甚麼好爭的? 論有沒有,要看引證。 我不是說掃地僧有練,但比之空見有練,掃地僧有更關鍵的證據。 就是: 掃地僧明顯清楚練易筋經的功效及症狀,佛法修為更不用談了。 : : 還有一點要請教, : : 您認為練成金剛不壞體聞名的空見,若有緣,會去練易筋經麼? : 何以不會 ? 何以會? : : 而令狐沖靠易筋經救命,不是圖「功力練得更高強」的好處。 : 圖好處是狹義指圖「功力練得更高強」的好處 書中哪裡有 你找出來引證 : 依我看 令狐沖 完全沒有達到方證所說 要參悟生死 無所求 更有情愛纏身 : 遑論看破恩仇 惟一合的只有緣分 緊緊抓住方證一席話大作論述的你 : 說是斷章取義也不為過 正確的該是 符合方證所言的可練成易筋經 但可練成易筋經 : 的不一定要具備方證的條件 1.方證認為他具備,這比任何讀者主觀的臆測,有公信力。 我依著方證的意思,被您稱作「斷章取義」。 您否定方證的判斷,那算甚麼? 2.吾人解讀應「服膺」書中所述。 既然方證說可,又令狐沖練成,即令狐沖符合練易筋經條件。 這有甚麼好爭的? 吾人的解釋跟著書中走就好了。 令狐沖不是圖「功力練得更高強」的好處。 而書中說的好處,卻是:以修習武功之念,勇猛精進,以期有成。 3.方證有這樣說?要參悟生死、不能有情愛纏身、要看破恩仇……才能練易筋經? 哪一段,快,您引用一下。 您說的條件,游坦之也沒有啊。 游坦之當好玩可以練,令狐沖當療傷,為甚麼您就認為不能練? 而且重點是方證認同他可以練,他也的確練成了,偏偏您認為不能練。 我們讀者該相信您?還是相信原著? 當初是您說方證熱心公益不能練,我回方證至少當初練功時,有看破恩仇…… 話說回來, 您質疑方證熱心公益不能練,現在又肯定熱心公益的空見一定有練,否則是 BUG。 前後搖擺不一致,怎會有說服力? 4.請您解教一下,作者書中「參悟生死」是甚麼意思? : : 我這樣回答,算正面麼? : 說實在的 避過不少重點 如上述 上述哪一個重點? 您提的疑問,我哪一點不是正面回答? 易筋經的練功限制描述,白話簡言之,就是兩點: 一是有福緣。 二是心中沒有「圖功夫高強而去修習武功」的念頭。 我這樣都不算正面回答。 那您算甚麼? 問:您認為練成金剛不壞體聞名的空見,若有緣,會去練易筋經麼? 答:何以不會 ? 您也許會認為我回文好像會高人一等,殊不知這是討論過程的結果。 若一方「作賊喊抓賊」…… 討論水準久而久之浮現,便不知不覺出現高下之分。 : : 仔細想想,還是不對勁。 : : 弄了個半天,您還是沒『正面』給個『核心說法』。 : : (那怎麼有立場叫我正面回答云云?) : 我絕對有立場叫你回 因為你要丟出一個肯定的言論 就得接受眾人的質疑 : 不願回答是你的自由 你沒有權力叫質疑你的人也要提出什麼核心說法 當然要提出。 我是丟出一個自認「合理」的言論。(這不能說是「肯定」) 網友質疑,那不一定、不一定…… 那總得丟出一個「更合理」的言論。 譬如您打從這系列爭議一開始就說: seasunking(2006/08/25 Fri 21:04:16) 我想你的論點是錯的! 也只有在射鵰作者才明白的寫用指力來比高低 你要用於跨部比較 完全沒有說服力 您質疑「對方論點錯誤」那總該提出說「錯在哪裡」、「怎樣才是對的」……。 直到現在,您還沒正面解釋啊。 1.在射鵰?我在神鵰看到的,這說法在神鵰不行麼? 2.舉原著明確的定義沒說服力,那您跨部比較了半天,到底怎樣才有說服力? 難道提您自己想像三僧該有易筋經內力,這才有說服力麼? 您要指責對方「錯誤」,對方當然有資格問您「錯在哪裡」、「如何才是對的」。 否則,喊爽的與謾罵有何差異? [中間恕刪] : 以上的反駁 我相信你我的說法各有認同者 你說服不了我 我也說服不了你 : FOOL 認為 易筋肯定大於九陽 : seasunking 認為 易筋經肯定大於九陽是錯的 應該是兩者難分高下才對 : 其實我沒必要照你的格式回 : 請注意 我從到至尾沒說你一定錯喔 是對你的說法提出質疑 你解釋的出來 : 我就認為你是對的 現在你無法解釋到人人心服 還是要繼續解釋是你的自由 很簡單。 您現在顯然已經認同「易筋經勝過九陽」的合理性。 但您認為「易筋經、九陽應該是兩者難分高下」才是更合理的說法。 那麼,請引證一下,您的「證據在哪裡」? 我再強調一次: 我證明易筋經勝過九陽,除了至高無上、達摩所遺、實際表現……諸多例證外, 還有一個邏輯上的印證。 簡單的『反證法』: 1.若九陽與易筋經同等。 2.那「資優」的張無忌「五年」「練完」九陽,只有三四成功力。 則「矇練」游坦之「數月」「沒練完」易筋經,應該不到一成功力。 3.游坦之的功力被設定與段譽同等級。 4.所以蕭峰的功力甚至不到張無忌一成。 這像話麼? 這麼差勁的蕭峰,居然不是很肯定「一陽指」這門武功! 這麼差勁的蕭峰,居然被作者表示為降龍諸子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 : 那作者該以郭靖作為降龍代表的首選。 : : 何況,照您的定義推來,蕭峰未免也太差勁了。 : 我若真這樣想 不可嗎 尊重別人的想法 OK? 您若認為蕭峰很差勁。 那基於合理性的考量,我就要問您,他該有多差勁? 若沒有「更合理」的引證,當然就屬您的想法「較為不合理」。 我尊重您的想法。 您要認為三僧應該會易筋經,否則是作者的 BUG。 那也由得您。 只不過,我可以經由「引證過程」,找出「更為合理」的反論。 也就是說: 說三僧不會易筋經,才是更為合理的。 我不是光嚷著您不合理,我可是提出來「更合理的說法引證」。 : : 舉個例子好麼?如何的不尊重您了? : 不是說我罵你自然最好 我也沒說你不尊重我啊 : : 您指責對方,又不給例證,怎麼還有立場自稱禮貌? : 例證如上 這就不是正面回應了。 seasunking(2006/09/01 Fri 10:53:30) 我自認用字非常小心絕無 謾罵 人身攻擊的字眼出現 也不是從頭到尾您來您去就很有禮貌  請在語氣堅尊重他人 seasunking(2006/09/02 Sat 07:37:41) 不是說我罵你自然最好 我也沒說你不尊重我啊 seasunking(2006/09/02 Sat 04:10:01) 這一點真是講到關鍵處了 在他把自己當作者的幻想前提下…… 您叫我「在語氣上尊重他人」,我問您「舉個例子好麼?如何的不尊重您了?」 結果您正面回答不出來。 更糟糕的是,又自打嘴巴。 原來「指責對方自認是作者」, 這不算是人身攻擊?算是用字禮貌?算是堅尊重他人的語氣? -- ╭──── Origin:<不良牛牧場> bbs.badcow.com.tw (210.200.247.200)─────╮ Welcome to SimFarm BBS -- From : [203.79.160.69] ◣◣◢ ◢◢不良牛免費撥接→電話:40586000→帳號:zoo→密碼:zo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