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00L (愚者)》之銘言:
: ※ 引述《seasunking (殞落的玉面聖尊)》之銘言:
: : 空見位在方丈之上 又具備練就易筋經的主客觀條件 推測他練就易筋經該當合情合理囉
: : 在笑傲中易筋經是由方證決定要傳給誰 地位也是相當重要的指標 掃地僧縱然超凡入聖
: : 但在寺中職卑位微 你以為以他這樣的人物 會半夜去翻練易筋經嗎
: 您又以「地位」論是否練易筋經了。
: 原文就表示「不以地位」論,這有甚麼好爭的?
: 論有沒有,要看引證。
不 當初你引方證大師一席話 以及天龍中易筋經難練之述 說明倚天少林三老難以練成易筋經
有令狐沖此一明顯反例在 便可說明 你所引原文絕非 牢不可破 只能作為參考
方證大師也只說明 令狐沖 只具緣之條件 並未說他也具備不想從易筋經得到好處
你如何能說那是必要的限制之一
: 我不是說掃地僧有練,但比之空見有練,掃地僧有更關鍵的證據。
: 就是:
: 掃地僧明顯清楚練易筋經的功效及症狀,佛法修為更不用談了。
李秋水清楚知道八荒六和唯我獨尊功的各種特性 難道他也會此神功
: : 何以不會 ?
: 何以會?
: : 圖好處是狹義指圖「功力練得更高強」的好處 書中哪裡有 你找出來引證
: : 依我看 令狐沖 完全沒有達到方證所說 要參悟生死 無所求 更有情愛纏身
: : 遑論看破恩仇 惟一合的只有緣分 緊緊抓住方證一席話大作論述的你
: : 說是斷章取義也不為過 正確的該是 符合方證所言的可練成易筋經 但可練成易筋經
: : 的不一定要具備方證的條件
: 1.方證認為他具備,這比任何讀者主觀的臆測,有公信力。
唯具備緣之條件罷了
: 我依著方證的意思,被您稱作「斷章取義」。
明明沒說令狐沖 不想從易筋經得到好處 你卻要說那是必要條件 不是斷章取義?
: 您否定方證的判斷,那算甚麼?
: 2.吾人解讀應「服膺」書中所述。
: 既然方證說可,又令狐沖練成,即令狐沖符合練易筋經條件。
: 這有甚麼好爭的?
: 吾人的解釋跟著書中走就好了。
: 令狐沖不是圖「功力練得更高強」的好處。
: 而書中說的好處,卻是:以修習武功之念,勇猛精進,以期有成。
: 3.方證有這樣說?要參悟生死、不能有情愛纏身、要看破恩仇……才能練易筋經?
: 哪一段,快,您引用一下。
那也請你引出 方證說令狐沖不但有緣 且也"不會想從易筋經得到好處"的原文在哪
: 您說的條件,游坦之也沒有啊。
: 游坦之當好玩可以練,令狐沖當療傷,為甚麼您就認為不能練?
這兩者在心情上 誰較心無所往 一眼即判
游坦之照圖修習 不知是在練功 如何是 令狐沖將易筋經當作是風清揚指
點的神妙內功之比
: 而且重點是方證認同他可以練,他也的確練成了,偏偏您認為不能練。
沒說不能練 只是你引的一堆原文說服力大降
: 我們讀者該相信您?還是相信原著?
經典名言又出現了 請教我該相信方證 還是你呢 至少方證要說
令狐沖具備有緣和不想從其得到好處 你才能說兩者皆是必要條件吧
: 當初是您說方證熱心公益不能練,我回方證至少當初練功時,有看破恩仇……
: 話說回來,
你當初可是以此點強力反擊倚天少林三老不能練 現在又自相矛盾 說看破恩仇
不是必要條件 那請教 少林三老何以不能練 若緣份是必要條件 又如何肯定
他門無緣 若是再反問為何有緣 就稍嫌無賴了
: 您質疑方證熱心公益不能練,現在又肯定熱心公益的空見一定有練,否則是 BUG。
: 前後搖擺不一致,怎會有說服力?
我沒說一定有練 只是套用你的邏輯 空見有練便合情合理
: 4.請您解教一下,作者書中「參悟生死」是甚麼意思?
如果你認為此點和能否練成易筋經無絕對關係 當初是引來 岔開話題的嗎
: : 說實在的 避過不少重點 如上述
: 上述哪一個重點?
如上述
: 您提的疑問,我哪一點不是正面回答?
: 易筋經的練功限制描述,白話簡言之,就是兩點:
: 一是有福緣。
: 二是心中沒有「圖功夫高強而去修習武功」的念頭。
第二是你自己說的 書中原文請明白引出 方證認為令狐沖沒有想從易筋經得到好處
: 我這樣都不算正面回答。
: 那您算甚麼?
: 問:您認為練成金剛不壞體聞名的空見,若有緣,會去練易筋經麼?
: 答:何以不會 ?
隨緣即練 若是有緣又不練 豈不是過於執著了 說空見大師早已跳脫執著之境
應無疑義
: 您也許會認為我回文好像會高人一等,殊不知這是討論過程的結果。
: 若一方「作賊喊抓賊」……
罵人是賊 不知尊重與否??
: 討論水準久而久之浮現,便不知不覺出現高下之分。
是極 誰高誰下 自有公論 非你我所能定
: : 我絕對有立場叫你回 因為你要丟出一個肯定的言論 就得接受眾人的質疑
: : 不願回答是你的自由 你沒有權力叫質疑你的人也要提出什麼核心說法
: 當然要提出。
: 我是丟出一個自認「合理」的言論。(這不能說是「肯定」)
你當初可不是說 我覺得這樣合理 而是極度肯定的語氣喔 人人皆有看到
非我栽贓於你
: 網友質疑,那不一定、不一定……
: 那總得丟出一個「更合理」的言論。
清楚明白 易筋經九陽分不出高下
: 譬如您打從這系列爭議一開始就說:
: seasunking(2006/08/25 Fri 21:04:16)
: 我想你的論點是錯的!
: 也只有在射鵰作者才明白的寫用指力來比高低
: 你要用於跨部比較 完全沒有說服力
: 您質疑「對方論點錯誤」那總該提出說「錯在哪裡」、「怎樣才是對的」……。
: 直到現在,您還沒正面解釋啊。
我說第三次了 從沒說過你錯 只是質疑 (這是指你說易筋經高於九陽的部份)
別以為我態度已經放軟 而是從到至尾始終如一 你若真是堅信自己一定對
就該說出 讓人心服口服之解釋 我並沒有要 壓倒你 或告訴你怎樣才對的想法喔
你現在說不出圓滿無缺的解釋 便要求別人要提出依個論點來和你對打 焉有此理
看板以來 唯有閣下口出驚人之語 潛作者之位 說出 "肯定是" "設定就是"
等語 經不起檢驗 便說光是質疑的人都是來亂的 那閣下的理論怎能站的住腳
: 1.在射鵰?我在神鵰看到的,這說法在神鵰不行麼?
: 2.舉原著明確的定義沒說服力,那您跨部比較了半天,到底怎樣才有說服力?
: 難道提您自己想像三僧該有易筋經內力,這才有說服力麼?
: 您要指責對方「錯誤」,對方當然有資格問您「錯在哪裡」、「如何才是對的」
第二點我不妨坦白告訴你 惟有作者出來背書跨部比較 才能令所有人真正心服口服
你要怎樣推論 始終是一面之詞 難使天下人認同 畢竟每個人的理都不同 所以我說"原則
上"否定跨部比較 口出肯定之言的你 絕無可能使天下人人認同
: 否則,喊爽的與謾罵有何差異?
請不要再旁支上多做論述了 集中火力 將易筋經肯定高於九陽的推論想到完美一點
才是正理
: [中間恕刪]
: : 以上的反駁 我相信你我的說法各有認同者 你說服不了我 我也說服不了你
: : FOOL 認為 易筋肯定大於九陽
: : seasunking 認為 易筋經肯定大於九陽是錯的 應該是兩者難分高下才對
: : 其實我沒必要照你的格式回
: : 請注意 我從到至尾沒說你一定錯喔 是對你的說法提出質疑 你解釋的出來
: : 我就認為你是對的 現在你無法解釋到人人心服 還是要繼續解釋是你的自由
: 很簡單。
: 您現在顯然已經認同「易筋經勝過九陽」的合理性。
從未認同過 請不要自己替別人下結論
: 但您認為「易筋經、九陽應該是兩者難分高下」才是更合理的說法。
: 那麼,請引證一下,您的「證據在哪裡」?
第一 我不是絕對肯定這樣的說法 只是我認為這樣合理
因為作者如果說出來說一聲 我當初設定就是易筋高於九陽 我就無話可說
第二 我完全不覺得我有必要給你什麼證據 因為口出肯定之語的是你不是我
: 我再強調一次:
: 我證明易筋經勝過九陽,除了至高無上、達摩所遺、實際表現……諸多例證外,
: 還有一個邏輯上的印證。
: 簡單的『反證法』:
: 1.若九陽與易筋經同等。
: 2.那「資優」的張無忌「五年」「練完」九陽,只有三四成功力。
: 則「矇練」游坦之「數月」「沒練完」易筋經,應該不到一成功力。
: 3.游坦之的功力被設定與段譽同等級。
這一點的原文你還是沒引出來 因此對這個反證法 先不予置評
: 4.所以蕭峰的功力甚至不到張無忌一成。
: 這像話麼?
: 這麼差勁的蕭峰,居然不是很肯定「一陽指」這門武功!
: 這麼差勁的蕭峰,居然被作者表示為降龍諸子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 : 我若真這樣想 不可嗎 尊重別人的想法 OK?
: 您若認為蕭峰很差勁。
: 那基於合理性的考量,我就要問您,他該有多差勁?
: 若沒有「更合理」的引證,當然就屬您的想法「較為不合理」。
我之前就說過 不認同的笑笑就算 憤怒的寄信罵我 你若是也能說出
" 不認同易筋經高於九陽的 笑笑就算了 " 還會有這麼多爭論文嗎
: 我尊重您的想法。
: 您要認為三僧應該會易筋經,否則是作者的 BUG。
: 那也由得您。
: 只不過,我可以經由「引證過程」,找出「更為合理」的反論。
: 也就是說:
: 說三僧不會易筋經,才是更為合理的。
這點我同意了 所以我才舉空見 說他會易筋經是合理的
: 我不是光嚷著您不合理,我可是提出來「更合理的說法引證」。
: : 不是說我罵你自然最好 我也沒說你不尊重我啊
: : 例證如上
: 這就不是正面回應了。
: seasunking(2006/09/01 Fri 10:53:30)
: 我自認用字非常小心絕無 謾罵 人身攻擊的字眼出現
: 也不是從頭到尾您來您去就很有禮貌 請在語氣堅尊重他人
: seasunking(2006/09/02 Sat 07:37:41)
: 不是說我罵你自然最好 我也沒說你不尊重我啊
: seasunking(2006/09/02 Sat 04:10:01)
: 這一點真是講到關鍵處了 在他把自己當作者的幻想前提下……
: 您叫我「在語氣上尊重他人」,我問您「舉個例子好麼?如何的不尊重您了?」
: 結果您正面回答不出來。
: 更糟糕的是,又自打嘴巴。
: 原來「指責對方自認是作者」,
: 這不算是人身攻擊?算是用字禮貌?算是堅尊重他人的語氣?
當真失禮了 我完全願意為失禮之言此向你致意 但這改變不了 你潛作者之位
說出肯定之語的事實 反問 說人做賊喊抓賊 禮? 無禮?
但還是請快快 證出 易筋經高於九陽的 證據推論吧
新發明的反證論 請先說明何以 游坦之被設定與段譽同級 根據何來
不然又是一次潛作者之位的發言
--
╭──── Origin:<不良牛牧場> bbs.badcow.com.tw (210.200.247.200)─────╮
│ ↘ Welcome to SimFarm BBS -- From : [140.115.218.34] │
╰◣◣◢ ◢◢《不良牛免費撥接→電話:40586000→帳號:zoo→密碼:zoo》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