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ralboralb ( )》之銘言:
: 基本上就是辯論
: 持不同意見的兩方很難有雙方都同意的結論
: 當然會比較相信自己的說法
: 只是在過程中
: 我認為FOOL比較不會出現有以下這種狀況:
: A質疑B 要B拿出合理的證據 而B拿出支持自己看法的引證
: 而B也質疑A的看法 也希望A能拿出反駁B的論證 而不僅是質疑 卻不拿詳細的引證
: (以上狀況不計較引證的合理與否 質疑對方就該拿出證據不是嗎
: 舉個例
: 認為對方殺了人 就拿出證據證明對方殺人
: 而不只是要對方拿出自己沒殺人的證據 法律講究的就是證據
: 辯論也該朝這方面努力
小小開個玩笑
通常都是 殺人的人先拿出 不在場証明 然後 辦案的人 努力攻破他的不在場証明
才亮出證據給他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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