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nghsien ()》之銘言:
: ※ 引述《god2 (god2)》之銘言:
: : 既然你懂了
: : 那怎麼還覺得
: : <改成28掌會是笨或像您說的白痴都看的出來>是我的意思
: ^^^^^^^^^^^^^^^^^^^^^^^^^^^^^^^^^^^^^^
: 金老有這麼無法理解嗎
: 1.這樣他不只笨(不懂的用<無關聯>來解決問題,反而多此一舉來修改)
: 2.他還委屈自己(改變自己的初衷)
: 3.他更連普通的常識都沒有(連白痴都知道改成廿八掌會被批)
: ^^^^^^^^^^^^^^^^^^^^^^^^^^^^
: 這不就是你的原文嗎?
: 那跟我說的有什麼不ㄧ樣呢?
: 我不認為改成二十八掌
: 就應該被批
: 因為這是金庸的故事,他想把降龍十八掌的前傳改成是二十八掌
: 我覺得金庸一定沒想過會這樣被批吧!!但我不覺得他會連普通常識都沒有
: 或是比不上白痴@@
我還是沒表達好,因為閣下又誤解了
我的前提是<如果金老是完全以讀者意見為依歸的人>
而導出1.2.3的矛盾
但就因為金老<不是>完全以讀者意見為依歸的人啊
所以你說的金老,跟我假設的金老是不同的人
完全對不了頭
: : 我的意思是
: : 如果金庸全為了讀者的意見而更改
: : 那麼連白痴(當然不是指白痴,而是指稍微有常識的人)都會知道這將矛盾
: : 那麼我把我的意思再講清楚點
: : 下面就是我的意思了
: : 閣下應該就不會看錯
: : 連稍微有常識的人都看的出來,改成廿八掌,會違背<純粹因應讀者意見修改>這個前提
: : 為何違背
: : 假設,假設我是個<純因讀者意見唯依歸>的作者
: : 我看到大家對降龍掌的疑問
: : 我一定很惶恐,想說怎麼辦,怎麼達到大家的要求
: : 我定會想出個辦法解決讀者的疑問
: : 於是我修訂天龍
: : 然後想說,我把經典的降龍18掌改成廿八掌好了(再傳給虛竹)
: : 嗯...perfect
: : 請問,合理嗎?
: : 這個假設根本就矛盾
: : 大家對降龍18掌的喜愛,我一定知之甚詳(假使我這麼在意讀者)
: : 那麼因小失大完全不划算,我一定會想個兩全齊美的辦法
: : 如何不更動18掌,而滿足讀者降龍掌的疑問
: ^^^^^^^^^^^^^^^^^^^^^^^^^^^^^^^^^^^^^^
: 你上面又說ㄧ次的內容我還是懂
: 但是重點在這句
: 我不認為以金庸的角度會考慮到讀者會因為18改成28而不滿意
那是因為你的金庸跟我的假設(我就是想要打破這個假設)不同啊
我一開始就在講這是一個假設的狀況
我也不認為金庸全然是為了滿足讀者而改成廿八掌的
所以我才有了那番證明
終於達到我的目的
就是金庸有他的自主性,
說他全是為了滿足讀者意見改成廿八掌的,大大的矛盾
: : 很簡單啊,這邊不要問我也不要問你
: : 看看讀者就知道對廿八掌的意見是貶多褒的(而且還多甚多)
: : 至於這是不是馬後炮
: : 我很清楚的告訴你
: : 在金庸修訂之前,只要是讀者大家八成都會覺得修改成廿八掌是不妥的
: ^^^^^^^^^^^^^^^^^^^^^^^^^^^^^^^^^^^^^^^^^^^^^^
: : 所以這邊證明金老的自主性
: : 即便知道可能被讀者批評,也不介意,因為這是他的風格與方法
: : 被批評又如何,畢竟小說是他寫的
: 這才是我要討論的重點
: 我不知道你也不知道到底多少人認為這不妥(因為我們都沒做過調查)
: 我們也不知道金庸心理到底有沒有想到這樣不妥
: 但在你的推理過程中
: 已經認定將改成二十八掌是連白痴都知道不妥的事
: 更何況是金庸
: 但我不認同這樣的假設
至少板上到目前為止
有誰覺得改成廿八掌是件好的事情
也不用作民調,到現在為止就我所聞,沒有人滿意金庸改成廿八掌(單單針對廿八掌)
所以我覺得這是常識啊
而跟那個<只以讀者為依歸的金庸>矛盾
閣下不認為這是常識的話,那我尊重你
: 因為還有疑問的假設推理出來的結論還是有爭議
: 即便你的結論跟我想的一樣
: 所以我應該沒有看錯你的意思
: 是你沒看懂我要表達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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